請細細慢讀每天指定的經文至少兩遍,然後反複思考問題。
(1) 請翻閱申命記23:24-25和出埃及記31:12-17。你認為門徒有否真的干犯了安息日?為什麼?
(2) 耶穌為門徒答辯的理由是說
a. 門徒根本沒有干犯安息日?
b. 還是安息日的條例不再適用呢?
(3) 耶穌認為大衛所作是否合乎律法?若不合乎,耶穌以什麼理由來支持大衛所作的是對的呢?
(4) 這理由又怎樣能適用在門徒吃麥穗的事情上?
(5) 按出埃及記31:12-17的吩咐,守安息日的原意是什麼?
(6) 「人子是安息日的主」是什麼意思?
a. 這對門徒在安息日所作的有什麼重要性?
b. 這對安息日的律例本身有什麼重要性?
c. 這對我們今天有什麼重要性?
(7) 今天你得到的主要提醒是什麼?你會怎樣應用在你的生命中?
「又對他們說:人子是安息日的主。 」 (路6:5)
摩西的律法是要定干犯安息日的以色列人死罪的(出31:14) 。原因是,這條律法不但是十誡中的第四誡,更因為這是神與以色列人立約,使他們成聖單單屬耶和華的「證據」(出31:13) 。換句話說,這是以色列人表明自己是單歸耶和華為聖的外表清楚徵記。若不遵守安息日,他們是除掉這徵記,表示不歸耶和華為聖了。
故此,遵守安息日不但是在表面上歇息工作,更是「向耶和華守為聖的」(出31:15) ,這意味著不單是把這日分別為聖,更是把自己分別為聖歸給神。
門徒在安息日拾麥穗,確有干犯他們在守安息日上加上的眾多細則條文,但主耶穌為他們答辯的說話,不但有趣,更是至為重要。
祂把門徒所作的,與大衛在撒母耳記上21:1-6所行的相比。言下之意,祂承認那些陳設餅,按律法來說,是祇有祭司才能吃的。但大衛之所以能吃,是因他像祭司一樣,是被神所膏立的,更因他和跟從他的人是在饑餓中,沒有其他選擇而吃的。換句話說,當日的陳設餅,是為大衛和跟從他的人而設的。
但祂跟著指出,這裡有一位比大衛更大的,祂就是「安息日的主」(路6:5) 。這句話是無以倫比的宣告,法利賽人卻聽得特別刺耳。因為,耶穌是清清楚楚的說明祂是誰:就是那位設立安息日的,是安息日的「主」,也就是那六日之內創造天地,第七日便安息舒暢的耶和華(出31:17) 。
因此,祂是那斷定安息日律例的最終極裁判,也是因著祂的同在,叫人得到真正安息的那位。門徒藉著相信和與祂同行,已真正的遵守了,享受了真正的安息。其實,門徒已滿足了守安息日律例的要求—他們已歸耶和華為聖。
說到這裡,這一句「人子是安息日的主」的話,叫我們更肯定三位一體的真理—有誰能這樣的自稱呢?除了那位在六日創天造地,第七天安歇的耶和華神!
請細細慢讀每天指定的經文至少兩遍,然後反複思考問題。
(1) 干犯安息日的處分是什麼?(參出31: 14)
(2) 為何要這樣嚴峻?
(3) 文士和法利賽人竟事先窺探耶穌。這表明什麼?
(4) 他們該明白誰才能醫治這人枯乾的手嗎?
(5) 細思主耶穌在第9節的話:
a. 祂著意的是什麼才合安息日條例,還是安息日的真正意義呢?
b. 按耶穌所言,安息日的真正意義是什麼?
(6) 為什麼祂先有此一問,然後才醫治?
(7) 為何這些法利賽人仍感憤怒?他們把安息日變成了什麼?
(8) 在記述同樣的事件時,馬可告訴我們,耶穌「怒目」向著他們(可3:5) 。原因是什麼?
(9) 你可想到在自己和教會中間,可有什麼事情會叫主耶穌「怒目」看我們的呢?
(10) 今天你得到的主要提醒是什麼?你會怎樣應用在你的生命中?
「耶穌對他們說:我問你們,在安息日行善行惡,救命害命,那樣是可以的呢?」 (路6:9)
四福音都有記載耶穌動怒的事情,但這卻非經常發生的事。主耶穌固然因為猶太人的心硬和不信感到心傷和憤怒,但聖經中只有幾次記載祂動怒。文士和法利賽人窺探耶穌是否會醫治手枯乾的人是其中的一次。(可參可3:1-6)
這些文士和法利賽人既然窺探主耶穌是否會出手醫治那人,就足以證明他們其實相信祂確有醫治的大能;但是他們看重的不是那人的苦況,乃是律法的條文是否被表面的遵守。這叫我想起曾讀到的一個故事,是發生在美國最貧窮的城市之一:新澤西州的Camden市。
一間快將要消失,只餘數位年老信徒的教會,原是樂意給一個「課餘補習社」用來教導這貧苦社區的兒童。但當這事工越來越興旺,有更多兒童到來,不單受到教育,更是聽到主耶穌的救恩時,他們卻因兒童的擾攘而感到不悅。這些會友只顧維持這空空的教會清潔的外殼,不理會這教會已成為這些被毒品、罪案和色情所圍困的兒童之避難所。對,兒童中確有不大守規矩的,使教會的物件有所損壞。就在他們要決定把兒童們驅逐出這空空的教堂之際,神開了他們的眼睛,看到這些活躍的孩童,同時是真正已認識了耶穌的一群。他們在改變了決定之後,更歡歡喜喜的給多位兒童施洗,叫教會的人數立時倍增!
我們該看重人勝於物,因為神先看重人!
請細細慢讀每天指定的經文至少兩遍,然後反複思考問題。
(1) 為何主耶穌需要從眾多的門徒中,挑選十二個人,稱他們為使徒(即被差派的) 呢?(參可3:14-15所提到被選立的使徒的三個重任)
(2) 這些被選立的使徒又是怎樣看自己的位份呢?(可參徒1:21-26)
(3) 他們對教會的建立有什麼重要性?(見弗2:19-20)
(4) 請翻到啟示錄21:14。約翰在異象中看到新耶路撒冷的情景,可以給你對這些使徒的位份有什麼進一步的了解?
(5) 在選立這十二個人之前,耶穌作了什麼?
(6) 為什麼?
(7) 耶穌固然早知猶大是會出賣祂的,何故仍揀選他呢?你認為主耶穌在這選立的過程中是否有所掙扎?
(8) 既然使徒的位份是如此重要和極其尊貴的,猶大本可以有什麼選擇?你說可惜嗎?
(9) 今天你得到的主要提醒是什麼?你會怎樣應用在你的生命中?
「到了天亮,叫他的門徒來,就從他們中間挑選十二個人,稱他們為使徒。」(路6:13)
我在想,主耶穌究竟是用什麼準則來選擇祂的十二位使徒呢?
首先,我想到祂的使徒中竟有三份之一是打魚的,即是彼得、安德烈、雅各與約翰。這些真是沒有學問的小民,豈能作大事呢?不但如此,主耶穌更知道他們的性格是有缺陷的。祂自己給西庇太兩個兒子起名為「雷子」。彼得的反應常常是衝口而出的,更在耶穌被捕後,三次的不認主。
多馬更不用說,當眾使徒清楚見證主已復活時,他仍不信!
其他的,除猶大以外,都是不見經傳的人物,似乎未能為天國的拓展作出什麼重大的貢獻。猶大更糟,破壞多於建設。如果我要聘請人事科主任,一定不會聘請耶穌。
但希奇的是,這群污合之眾—沒有學問、膽小、個性有缺陷、沒有地位的小民—竟然在主復活升天後,把當時的世界,翻轉過來!
當然,我們知道這全是聖靈的工作,故此早期的教父多有稱使徒行傳為「聖靈行傳」的。但同時,我們亦看到我主耶穌揀選他們的智慧。主所看重的是他們的聽命。失敗是每人必有的,但在失敗之餘,能悔改、順從,是叫他們能被主大大使用的因素。
最後,我們看到他們都是甘願為主不但受苦,更願意殉道的一群。他們學主所言,不怕那只能奪去身體、不能奪去靈魂的。這受苦的心志,叫他們勝敵,更叫他們完成福音的托付。
如果主耶穌揀選世上有地位、有學問的一群作使徒的話,恐怕他們未必能忍受苦難,學習聽命,和接受失敗;他們所傳的福音未必完全反映出受苦的主之生命,和這單單是出於恩典的福音。
請細細慢讀每天指定的經文至少兩遍,然後反複思考問題。
這一章餘下的記載,與馬太福音的登山寶訓甚為相似(參太5章) ,但其地理環境和時候是明顯不同的。「傳道者採用同樣或不同的材料來講不同的信息,特別是在沒有手稿的情況下,是常見的」(Morris, 138) 。在思想這段「平原寶訓」和與「登山寶訓」作比較時,我們還要留意:馬太和路加在聖靈感動下把耶穌所說較冗長的講道作撮要的報導,而路加更清楚指出當時的主要對象是門徒,即已作出跟從耶穌的決定的人。
6:20-26這第一段既以禍福作對比,就讓我們把每對作比較:
有福的 |
有禍的 |
貧窮的人 -神國是他們的 |
富足的人 -已受安慰 |
饑餓的人 -將要飽足 |
飽足的人 -將要饑餓 |
哀哭的人 -將要喜笑 |
喜笑的人 -將要慟哭 |
被恨和拒絕的人 -得天上大賞賜 |
人說為好的 -像假先知的看待 |
(1) 貧窮、饑餓、哀哭者有什麼共通處?
(2) 富足、飽足、喜笑者有什麼共通處?
(3) 以上6類人或情況又有什麼共通處?
(4) 一般而言,你會認為貧窮、饑餓、哀哭者是有福的嗎?為什麼?
(5) 為何主耶穌稱他們為有福的呢?他們有什麼共通處叫他們為有福的呢?
(6) 一般而言,你會認為富足、飽足、喜笑者是有禍的嗎?為什麼?
(7) 為何主耶穌稱他們為有禍的呢?他們有什麼共通處叫他們為有禍的呢?
(8) 是否富足的較難進神的國?(見路12:21; 18:24-25) ?
(9) 是否不幸者較容易進神的國?為什麼?
(10) 歸根究底,作為主耶穌的門徒是因什麼成為有福的呢?
(11) 在舊約歷史中,先知一般受到怎樣的看待?為什麼?
(12) 為何作主門徒也會受到相同的待遇?
(13) 作主門徒受到被恨惡和拒絕,要得的賞賜是什麼?
(14) 既是這樣,主耶穌在這裡所論的禍福是屬地的,還是屬天的?
(15) 既是如此,按這小段的信息,作主門徒的徵記該是什麼?
(16) 今日你得到的主要信息是什麼?你會怎樣應用在你的生命中?
「你們貧窮的人有福了,因為神的國是你們的。」 (6:20)
不少解經家指出在四福音中,路加福音是記載主耶穌責備富有人最多的,並認為他似乎對貧窮的人有所偏重,以至在「平原寶訓」中,不像馬太所載的「登山寶訓」那裡說:「虛心的人有福了」,而是說:「貧窮的人有福了」;也不說:「飢渴慕義的人有福了」,而是說:「飢餓的人有福了」(見太5:3, 6) 。
誠然,路加福音的確多次記載主耶穌論富足的有禍了,或相似的說話;但我們要記得,不論是馬太或路加,他們都是在聖靈感動之下,記載主耶穌自己所說的話。其實,馬太、馬可和路加這三本福音書都同樣記載了耶穌論財主難進天國的說話(太19:23; 可10:23和路18:24) 。我們都知道環境通順、富裕的人,一般是自滿,較難認識自己是需要神的。但這也不是說,貧窮的人自然會覺得自己需要神的。Carlo Corretto是一位自己選擇過清貧生活的神僕,他對貧窮有以下的感想:
「當我想到我生命中遇見的貧者,特別是近年所遇見的,明顯的,有些是單單貧窮的—是憂苦的,常常憤怒,也肯定不是有福的。
但是,我也清楚想起另一類的貧者—雖然是貧窮,郤是貧窮得美麗。
他們深信自己是在神的引領之中,在神的同在支持之下。
他們雖有本身的苦惱,但仍能去愛人—雖貧,卻能在試煉中忍耐、滿有盼望、在逆境中顯出堅強。
他們是有福的,因為他們能見證神在他們每一天的生命中,與他們同在,像看顧天上不能積蓄的小麻雀一樣的看顧他們。」
我覺得Carlo Corretto把「貧窮的人有福了」這句話解釋得再合宜不過。
請細細慢讀每天指定的經文至少兩遍,然後反複思考問題。
(1) 為何主耶穌在教訓門徒要愛仇敵之前,加上「你們這聽道的人」這句話?
(2) 如果我說,這句話的意思是說:「如果你們真的要聽從我的」,你意下如何?
(3) 我們都有不喜歡的人,為何主耶穌卻論到我們的「仇敵」呢?
a. 按第27-29節所舉的例,「仇敵」的定義是什麼?
b. 既是這樣,你有仇敵嗎?
(4) 主耶穌在此舉出具體的例子:是什麼攔阻我們去
a. 善待那些恨惡(要傷害)我們的人呢?
b. 為那些咒詛(當眾侮辱)我們的人祝福呢?
c. 為那些凌辱(逼害)我們的人禱告呢?
(5) 除了肉身的痛楚外,為何我們不願轉臉由人打呢?
(6) 除了財物的損失外,為何我們不願連裡衣也由人拿去呢?
(7) 主耶穌以第31節作這小段的總結:
a. 如果你認為自己是不會恨惡、咒詛或凌辱別人的,更不會打人或搶奪別人的東西的,你可以怎樣把第31節的原則應用出來呢?
b. 如果有人真能像耶穌在第27-29節所教訓的行出來,你可以怎樣形容這樣的人?
c. 你願望遇見這樣的人,並接受這樣的恩慈嗎?
d. 你曾否領受過這樣的恩慈?(見第36節)
(8) 既是主的門徒,我們自然是「至高者的兒子」(6:35) ,我們與「罪人」(即未蒙天父赦罪的) 的分別該包括什麼?(見6:32-36)
(9) 今日你得到的主要提醒是什麼?你會怎樣應用在你的生命中?
「你們要慈悲,像你們的父慈悲一樣。」 (路6:36)
我們或許會感到主耶穌論愛仇敵的吩咐是不合理,至少是行不出來的。不是嗎?要我們愛仇敵,甚至要善待恨惡我們的、祝福那咒詛我們的、更要為凌辱我們的禱告;這是沒有可能辦到的。但是,這豈不是神先已這樣待我們嗎?
- 我們原是祂的仇敵,祂卻愛我們(羅5:10) ;
- 我們原是怨恨神的(羅1:30),祂卻差祂獨生兒子來尋找我們—正如「奇異恩典」的作者約翰牛頓說,我們基本上連這恩典也不希罕的;
- 我們原是咒詛神、凌辱救主的—藉著十字架旁邊的宗教領袖、兵士和過路人的口;更藉著十字架上其中一位強盜的口,我們譏笑並侮辱神的羔羊。然而祂卻禱告說:「父阿,赦免他們」。
是的,原來我們就是那些忘恩作惡的人(路6:35) ,但我們得到的,卻是重重的憐憫—是我們不配受、我們原本甚至不希罕的。神既是這樣待我們,我們可以怎樣待我們不喜愛的人呢!
但是知道自己的敗壞、不配,也深深感受到神的憐憫,這卻不是說,我們自自然然就能愛我們的仇敵。饒恕始終是「屬神的性情」,就如Corrie Ten Boom以下所分享的故事所顯明:
「Corrie有一次在一個教會中講完道,聚集的人安靜的在退席,就如一般德國教會散會的情形一樣。但有一位男士卻在人潮中,走向Corrie那裡。Corrie覺得這人很面善。
不對了!她差不多要尖叫起來。
這人停在她面前,笑著的說:“很好的信息。Ten Boom女士。我很高興聽到我們的罪已得赦免。”原來這人是Corrie與她姐姐Betsie被囚的集中營Ravensbruck的警衛之一。Betsie更是慘死在集中營裡。這人目睹這群婦女受赤裸列隊而行的侮辱。她特別認得這警衛,故此,Corrie不願與他交談,想避開他。 “妳提到, 妳或許不相信,我就是那裡的警衛。但在戰後,我已成為基督徒。神已經赦免了我。你願意饒恕我嗎?” 說著,他向Corrie伸出他那滿露風霜的手。但對Corrie而言,那手彷如一條蛇!
啊,在這情景下活在基督裡是難的!Corrie在想。她有千條理由要恨惡這大惡之人。特別是想起Betsie。但Betsie是會首先饒恕他的。Corrie沒有選擇不饒恕他,否則,神也不饒恕她。這是聖經清楚的教訓。她看著這叫她反胃的手,想到饒恕是與感受無關,乃是神的旨意。
於是她就伸出手來,說: “我饒恕你。”
立時,一道暖流蓋過她,是猛烈的。她察覺自己發出愛的光芒。但這不是她的愛,因為她沒有能力去愛。這是神的愛,正如保羅在羅馬書第五章所說: “盼望不至於羞恥,因為神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 羅馬書5:5)」
(Heroes of the Faith, Boom, 182-3)
請細細慢讀每天指定的經文至少兩遍,然後反複思考問題。
這一小段似是「平原寶訓」的零碎摘錄:
(1) 6:37-38: “廣闊的胸懷”
a. 對別人的錯誤,我們的判斷可有兩方面:(a) 意見上的成立,(b) 對該有的審判的斷定。你認為主耶穌在這裡所論的是那一類?
b. 按第37節,若然我們對所判斷的(特別是作在我們身上的罪) 是肯定的話,該怎樣做呢?
c. 如果我們不願饒恕人,會帶來什麼後果?
d. 如果我們實在沒有力量去饒恕,怎辦?(“不願” 與“沒有力量” 有分別嗎?)
e. 路加沒有說明「給人」是指給什麼。但除了給人「饒恕」,你還聯想到什麼?
f. 你曾否經歷過第38節的應許?試描述。
g. 你曾否有相反的經歷,即因「少給」而「少得」呢?
(2) 6:39-40:瞎子領路
a. 如果我們「學成了」,就會像我們的主耶穌,也就不會作瞎眼的領路者。「學成了」是什麼意思?(不少譯本繙為「完全了/perfected)」
b. 作為牧者、領袖或主日學老師,我們怎樣才能避免作瞎子領路?
(3) 6:41-42: 眼中梁木
a. 主耶穌為何使用「誇張法」來論這事?是否真的誇張了嗎?
b. 「假冒為善/hypocrite」的定義是什麼?
c. 主耶穌似乎沒有直接吩咐我們不要看弟兄眼中的刺,乃是叫我們「先」除掉自己眼中的梁木。然而,當我們先察覺和除掉自己眼中的梁木時,會怎樣影響我們對弟兄眼中的刺的感受呢?
(4) 今日你得到的主要提醒是什麼?你會怎樣應用在你的生命中?
「你們要給人,就必有給你們的,並且用十足的升斗,連搖帶按,上尖下流的倒在你們懷裡;因為你們用甚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甚麼量器量給你們。」 (路6:38)
以上的一節聖經對我個人是很寶貴的。我尚記得1991年6月1日那主日的早晨,我正在聽陳終道牧師用這一節證道。
不知怎的,這一節經文好像從我手上的聖經跳出來一樣,同時我聽到一個聲音說:「把你自己獻給我作全時間傳道,其他一切,我自會為你籌算。」
在此之前,我從未聽過神的聲音。不錯,祂常藉著環境,講道和讀經的時刻,把祂的話語印在我心中;也常常藉著我心中的不平安來迫使我退到祂的跟前認罪禱告。但這樣的向我說話,是我一生人首次的經歷。
當聚會繼續進行時,這聲音沒有消失,反而聖靈的感動叫我心胸快要爆裂似的。
雖然我立時的反應是抗拒的。「主阿,不要跟我開玩笑,我在此時實在不能。」你要知道,就在那些日子,我有一個投資良機,已與銀行商量好作有關的借貸來完成這交易。
神是憐憫的。經過繼續禱告和掙扎後,我終於順服神的呼召,放棄投資、生意的美夢。從世俗的眼光來看,我是犧牲了自己多年所建立的事業基礎和眾多商業的經驗。
結果我所得到的,就如上述經文所說,「連搖帶按,上尖下流的倒在(我)懷裡」的福份。我也經歷到主耶穌在路加福音18:29-30的應許:「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神的國撇下房屋,或是妻子、弟兄、父母、兒女,沒有在今世不得百倍,在來世不得永生 」。
神不但賜給我非常支持我的配偶,也給予我們敬虔跟從祂的兒女,祂更賜給我無數的屬靈兒女。我的家庭也可以像走過曠野的以色列人見證說:在這些的年日 ,我們 的衣服沒有穿破,腳也沒有腫(申8:4)。
請細細慢讀每天指定的經文至少兩遍,然後反複思考問題。
路加以耶穌所說的兩個(相對式) 比喻來結束這「平原的寶訓」:好樹與壞樹 (6:43-45) ;好根基與壞根基(6:46-49) 。
(1) 這兩個比喻所指的是那兩類人?
(2) 6:43-45: 好樹與壞樹
a. 聽眾既都是門徒,這比喻是叫他們去分別其他人(特別是傳道者) ,還是作自省用?為什麼?
b. 用「果子」比喻真我的那個重點?
c. 既然一切是從心發出(正如箴4:23所言)
i. 我們可以用外表的行為來掩飾真我嗎?為什麼?
ii. 我們可以用說話來掩飾真我嗎?為什麼?
(3) 6:46-49: 好與壞根基
a. 西洋諺語說:「你只能偶爾騙人,卻不能長久都騙人」。你認為這話有理嗎?
b. 就算我們能瞞騙別人一段時間,主耶穌在此指出,我們的真我會在何時被顯出來?
c. 這裡所說叫我們根基受衝擊的「大水」是指什麼呢?
d. 在你所認識的人當中,動搖他們信心的「大水」是什麼?
e. 他們與主的關係倒塌有什麼原因?
f. 當我們稱耶穌為「主」時,我們同時在承認什麼?
g. 請停下片刻,省察自己的生命,有沒有全然遵行主吩咐的地方?
(4) 今天你得到的主要提醒是什麼?你會怎樣應用在你的生命中?
“惟有聽見不去行的,就像一個人在土地上蓋房子,沒有根基;水一沖,隨即倒塌了,並且那房子壞的很大。” (路6:49)
“Man of Vision” 是宣明會創辦人 Bob Pierce的傳記。他是一位極成功,又極具影響力的人。他曾奉耶穌的名傳道,雖然他可能未曾趕出污鬼,但他誠然行了大事是鮮有人能相比的--他創辦了宣明會,改變了萬千貧苦兒童的命運。
在這傳記中,他的女兒誠實的報導叫我們知道他是不能與人同工的。他連與家人也不能和洽相處,引至其中一個女兒自殺。他雖然幫助了千萬的家庭,卻毀了自己的家。但在神極大的憐憫下,他在死前有機會與家人修好。
Bob Pierce是我們作神僕人的鑒戒。主耶穌叫我們要憑果子認出樹,但祂所指的果子不是我們有力的講道、或是所耗盡的精力、或是偉大的成就。祂所看重的是我們與祂的關係—我們是否作順命的兒女。這是祂所要求我們結的果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