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細細慢讀每天指定的經文至少兩遍,然後反複思考問題。
較早前,在9:51路加告訴我們,耶穌「就定意」的向耶路撒冷走。從約翰福音第11章,我們就知道馬大的一家是住在耶路撒冷附近的伯大尼。
(1) 馬大大開家門接待主耶穌的原意是什麼?
(2) 從這小段的記載,她在這接待的事情上最看重的是什麼?
(3) 她這樣做對嗎?為什麼?
(4) 在馬大忙碌伺候之際,主耶穌卻專心的作什麼?
(5) 馬大的妹妹馬利亞又集中作什麼?
(6) 為何馬大不像妹妹這樣?
(7) 為何馬利亞不像姐姐那樣?她豈不知自己也有責任伺候耶穌一夥人嗎?
(8) 馬大固然對妹妹不滿。在這情況下,她可有什麼選擇?
(9) 馬大選擇怎樣做?
(10) 馬大錯在什麼地方?
a. 去作好接待的事?
b. 在耶穌開始講道時仍不停下來?
c. 作太多的準備,以至沒有時間聽道?
d. 伺候到心裡忙亂?
e. 為許多事情思慮煩擾?
(11) 你認為主耶穌來到她們的家中,最希望她們作的是什麼?為什麼?
(12) 主耶穌稱讚馬利亞選擇的那上好的福分是指什麼?
(13) 「是不能奪去的」是什麼意思?是誰想奪去馬利亞之福分?
(14) 今天你得到的主要提醒是什麼?你會怎樣應用在你的生命中?
「但是不可少的只有一件;馬利亞已經選擇那上好的福分,是不能奪去的。」 (路10:42)
馬大和馬利亞的故事是我們熟悉的。通常我們是以馬大為鑒戒,以馬利亞為榜樣。這也是對的。不過,我們的問題是,明知馬大是錯的,我們卻常常跟著她去做,甚少學到馬利亞的榜樣。
在這故事中,我們確看到馬大所犯的錯誤,至少包括之下數點:
1. 放錯優先次序:雖然,耶穌在稍後的一次探望中才說:「只是你們不常有我」(約12:8) ,馬大該知道,能有耶穌親自到訪是何等寶貴的事。正如耶穌在不久之前就指出:「我告訴你們,從前有許多先知和君王要看你們所看的,卻沒有看見,要聽你們所聽的,卻沒有聽見」(路10:24) 。耶穌來不是要被人服事,乃是要把自己表明出來、傳講天國的福音、更要引領我們到父那裡去。在祂的面前,一切人的活動要止息,除了安靜、敬拜和聆聽而已。馬大實在把優先的次序倒置了。雖然,相信她也有渴慕聽道的心,但讓許多其他的事「分」了心,忘記了主到訪最重要的原因。
2. 把工作與有用混淆:馬大的父母似乎不在;她作為大家姐,自然看自己是一家之主,也自然覺得整個家庭的責任都落在自己身上。看來,她更非是閒懶之輩,事事親力親為。對她而言,忙碌就是有用、忙碌就是美德、甚至視忙碌是神聖的。但在不知不覺中,忙碌也成了她的自我形象。
3. 讓忙碌硬化己心:馬大放錯了優先次序是可以理解的;她把事奉與有用混淆了也是人之常情;但她竟敢命令主耶穌去吩咐馬利亞來幫助她!馬大的心其實被忙碌所硬化了。在不知不覺間,她失去了對妹妹的愛心,也失去了對主的愛心!是的,當我們察覺到自己的心因忙碌而硬化的時候,也是停下來的時候。
相反地,馬利亞也留給我們數個榜樣,恰恰是馬大犯錯的反面,包括:(1) 有正確的優先次序,就是把留在主前安靜、敬拜和聆聽為生命的首要;(2) 不將工作與有用感混淆;和(3) 不讓忙碌硬化己心。
不過,主耶穌對馬利亞的稱讚是更值得我們留意的:「但是不可少的只有一件;馬利亞已經選擇那上好的福分,是不能奪去的。」(10:42)
「上好」直譯就是「好」的意思,加上「不可少的只有」這福分,就意味著沒有了這福分,其他一切都成為不好了。故此,主耶穌是在警告馬大:「不要把這福分從馬利亞身上奪去」!
有不少近年的著作告訴我們,我們各人愛主的方式不一樣:有些是沉默形,是以安靜默想親近主來表達對神的愛;有行動形,是以動作、事奉來表達愛主。但主耶穌這裡的話,清楚的告訴我們,沒有選擇那「好」的福分,其他就變成了不好。緊找時間來安靜親近主耶穌,確是「不可少的一件」!
請細細慢讀每天指定的經文至少兩遍,然後反複思考問題。
(1) 門徒固然常有機會看見耶穌禱告。你以為是什麼(真正) 原因驅使他們其中一人請求耶穌教他們禱告?
(2) 他的意思是想學習:
a. 為那些事情禱告?
b. 禱告中要用的言詞?
c. 禱告的形式?
d. 禱告的姿態?
e. 或是……?
(3) 你有否遇過一些(或一位) 信徒,令你不禁的想學他那樣的禱告?是他(們) 禱告的那方面吸引了你?
(4) 相信我們都知道主耶穌不是教導我們只要唸出這禱文而已,而是以這禱文—藉著與神關係最親切的流露,就是向祂禱告—來指出我們這信仰的真義和怎樣活出來。請按這禱告內容的重點,把它分段。
(5) 為什麼主耶穌把第2節的內容,放在第3節之前?
a. 認清楚禱告的對像是我們在「天上的父」有何重要性?(可參羅 8:14-16; 約壹 3:1; 和太 6:32)
b. 神固然是全然聖潔的,祂的名也是一樣。那樣,是什麼會叫祂的名「不為聖」?什麼會叫祂的名「為聖」呢?(可參耶7:30, 結36:20和瑪1:6; 4:2等) 〔註:願人都尊為聖在原文是一個字,是被動式的〕
c. 你對神的國有什麼了解,特別是:
- 這國掌權的?(可參但7:13-14; 啟11:15)
- 這國的領域?(可參賽9:7; 約18:36) ,和
- 這國的子民?(約3:3;彼後1:11)
(6) 為何主耶穌把第3節的內容放在第4節之前?
a. 為「飲食」祈求,還可包括那方面的需要?
b. 「日用」和「今日」是要刻劃出什麼原則?(可參太6:34)
(7) 這禱告既是向父神祈求,當然明指禱告者必須為神的兒女—罪已得赦,有永生的人:
a. 第4節所求的赦免是指什麼?(參約壹1:9-10 —是向信徒寫的應許)
b. 如果我們不願意赦免別人的罪,會有什麼後果?(參太6:14-15)
c. 這樣,這裡的赦罪是什麼意義?是指神免去審判?還是恢復完全的交通與契合?
d. 既是這樣,我們怎樣作才算是赦免了別人?
(8) 為何主耶穌不是教我們說:「不叫我們犯罪」,而教我們求「不叫我們遇見試探」?
a. 兩者有何分別?
b. 我們常說:遇見試探不是罪。但如果我們容讓自己不斷的面對同一試探,這又如何?
(9) 請停下來,總結今日的反思,看看今後你的禱告應有什麼的改變。
(10) 今天你得到的主要提醒是什麼?你會怎樣應用在你的生命中?
「你們禱告的時候,要說:我們在天上的父: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願你的國降臨……」 ( 路11:2)
相信,那個門徒,不是單因知道施洗約翰曾教自己的門徒禱告,也請主耶穌教他們禱告。如果我們有機會看見、聽見主耶穌向父神禱告,更有機會與祂一起禱告,相信我們會深深被祂的禱告所吸引,希望不但能像祂說出感人的禱文,更希望能像祂那樣對父親有極親切、完全信賴和自然由心發出的想念和情懷;也盼望能在禱告中所表達對父親的認識和順服。相信這些都是門徒心底的渴求,而主耶穌也沒有叫他們失望。
這稱為「主禱文」絕非是要我們用來逐字去唸的。馬太和路加的記載的分別是最好的顯示。主耶穌乃藉這「主禱文」指出我們這信仰—與神關係—的真諦。這100%以神為首、以神為中心的禱告,就清楚的刻劃出我們的信仰—與神的關係—正是100%以神為首、以神為中心的信仰!
如果我們是為自己的緣故信神,就會像主耶穌所講的「撒種」比喻的「壞種」一樣:很容易因不明之故被惡者奪去;或因遭患難、逼迫跌倒;或因世上思慮、錢財的迷惑而不能結實(太13:18-22) 。
這也是為什麼有些信徒:
- 因禱告不蒙應允或久未蒙應允而灰心、喪志;
- 雖然信主一般時間卻沒有生命顯著的改變(林後5:17) ;
- 未能享受主賜的平安(約14:27) ;
- 未嘗到赦罪的平安;或
- 缺乏吸引別人歸主當有的基督香氣(林後2:14) 。
若然我們的信仰並非以神為首、以神為中心的,那麼我們是沒可能有意義的背誦「主禱文」;或許應說,我們是沒有可能過有意義的禱告生活。
請細細慢讀每天指定的經文至少兩遍,然後反複思考問題。
在記載主禱文後,路加跟著記載主耶穌禱告的教導。主耶穌先說一個比喻,然後加以應用的教導:
11:5-8比喻
(1) 這比喻是為自己的需用而求,還是代求?
(2) 為什麼主耶穌不用自求的比喻?
(3) 這朋友為何要為人代求?他是在什麼時分去叩門的?主耶穌要刻劃什麼?
(4) 雖然已上了牀,亦很不便,這人道出應允所求的原因是什麼?(11:8)
(5) 英譯NIV把11:8末段譯為照「一切」他所需的給他,較合原文之意:這刻劃出什麼呢?
11:9-10應用
(6) 在應用時,主耶穌用了祈求、尋找和叩門這三個舉動:
a. 這三個動詞有什麼不同?(是否有迫切感的不同?)
b. 這三層的應用,用意何在?
c. 它們的結果是否不同?
(7) 這似是一個肯定性的應許,對嗎?為何以「代求」的比喻作背景?
11:11-13原因
(8) 神與比喻中那施予者與以下所提的有何分別?
a. 與被求者的關係?
b. 應允所求的動機?
c. 應允所求的能力?
(9) 在強調我們在天上的父神必應允禱告時,耶穌特別提到「豈不將聖靈給求祂的人麼?」:
a. 人為何求得聖靈?得著聖靈會帶來什麼後果?(見徒2:38; 弗1:13)
b. 為別人代求得聖靈是什麼的禱告?(參徒10:44-47)
c. 按主耶穌所說,父神會怎樣回應這些禱告?
(10) 你應怎樣為別人的得救禱告?
(11) 那肯定性的應許是否只限於代求?為什麼?
(12) 今天你得到的主要提醒是什麼?你會怎樣應用在你的生命中?
「我又告訴你們,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路音11:9)
上面的一節經文,讀來有點難以置信。主耶穌是明白我們的小信,故此在第10節,祂再重複這應許一次說:「因為,凡祈求的,就得著;尋找的,就尋見;叩門的,就給他開門。」
為何主耶穌要這樣重複這應許呢?因為,這應許是千真萬確的!而且,祂沒有停在這裡,祂更問了兩個問題:
「 你們中間作父親的,誰有兒子求餅,反給他石頭呢?求魚,反拿蛇當魚給他呢?」
當然,這兩個問題的答案是否定的。祂這樣問,是要提醒我們,禱告的對象是:就是十分愛惜我們的天父,比地上的父親更愛顧我們的。所以,我們不應懷疑這個應許。
不過,我們需要留意與這應許有關的幾個要點:
(1) 第一是它的上文下理:
路加是把這應許與「主禱文」連在一起。正如昨天所思想到的,主耶穌藉此指出我們的信仰—即與神的關係—是以神為首、以神為中心的。故此,我們的禱告也該如此;
(2) 我們也要明白,“這裡三個的動詞(祈求、尋找和叩門) 是進行式的。耶穌不是指一次過的舉動,而是恆切的。祂是指像比喻中那(祈求、叩門)人的態度。第10節的重複就是應允的保證……而往往是按神看為最好的作應允” 。(Morris, 214) ;
(3) 需要認識自己:
對,我們是以為自己在求餅、求魚;焉知我們不是在求石頭和蠍子呢?
故此,祈求的鑰匙乃在乎先有以神為首的心。如果,我們能培養一個以神為首、以神為中心的的生命,我們的禱告就不會單是在求問,乃是充滿了讚美、仰慕和愛。就是遇到有需要的時候,就是在開始的時候不能立刻明白和按神的旨意祈求,我們也會藉著恆切的禱告,慢慢的心意更新而變化,至終能體會和順服神的旨意—那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12:2-3) 。是的,祂對我們的心意是最好的,因為祂真是我們的父親!
請細細慢讀每天指定的經文至少兩遍,然後反複思考問題。
(1) 主耶穌趕出叫人啞吧的鬼後,眾人的反應是什麼?如果你也在場,你的反應會是怎樣?
(2) 如果你是群眾之一,你可以對這神蹟作什麼不同的解釋?
(3) 你的解釋是否第15節的解釋?為什麼?
(4) 為何他們認為耶穌是靠鬼王趕鬼?
(5) 如果你是耶穌,你會怎樣回應?
a. 嚴責他們?
b. 再行一個神蹟來證實?
c. 甚至行一個審判性的神蹟?
d. 忍耐地勸戒他們?
耶穌的回應屬於那一類?
(6) 耶穌在第17-20節用什麼理由來糾正他們?
(7) 換句話說,撒但的國是團結的。相比之下,神的教會又是如何呢?
(8) 你現在曉得為何地上的教會如此輭弱、無能力嗎?作為教會的肢體,你有當作的事嗎?
(9) 按馬太福音12:45,耶穌在此(11:24-26) 所說的比喻是對那世代能目睹神兒子的人說的;與這比喻中的人有什麼相似之處:
a. 污鬼(被迫) 離去?
b. 他的裡面卻是打掃乾淨(空空如也) ?
c. 終被更多、更惡的鬼所居住?
(10) 今天的世代與主耶穌那時的世代有別嗎?
(11) 今日你得到的主要提醒是什麼?你會怎樣應用在你的生命中?
「便去另帶了七個比自己更惡的鬼來,都進去住在那裡。那人末後的景況比先前更不好了。」( 路11:26)
William Barclay稱馬太福音12: 43-45和路加福音11:24-26所記載的比喻為「幽靈屋」的比喻。但他對這喻言的解釋和應用就令我難以認同了。他以為耶穌在針對我們的閒懶,故此,「教會要不流失信徒是頂容易的,只要給他們工作的機會就可以了;我們的目標不在乎消極的除惡,乃在乎積極的為基督工作。」
可惜,主耶穌在此不是論到教會,乃是那邪惡的世代:因耶穌的工作,撒但要逃遁 (路10:18) 。但因世人對耶穌的拒絕,也因祂的復活升天離去,叫這「世界的王」重回(約14:30),使這世界比前更糟。
其實,主耶穌在這裡要指出,人是不能對祂持中立的態度,這也是祂一貫的信息。就在同一章的聖經中,祂早已說過:「不與我相合的,就是敵我的。」(11:23)
故此,不接受祂作救主的就是拒絕祂的。不以祂為生命的主和王的,就是以撒但為主、為王了。我們常以為自己是主宰自己的生命的,其實,豈不知我們「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麼?或作罪的奴僕,以至於死;或作順命的奴僕,以至成義。」(羅6:16)
千萬不要成為「幽靈屋」,給撒但居住。
請細細慢讀每天指定的經文至少兩遍,然後反複思考問題。
(1) 主耶穌豈不是已行了眾多的神蹟?為何群眾仍要耶穌顯神蹟?(參太12:38)
(2) 為何耶穌因而說他們是一個邪惡的世代?邪惡是什麼意思?
(3) 主耶穌其實是有繼續行神蹟的(像在17:11-19醫好十個長大痲瘋的) 。為何祂卻說:「除了約拿的神蹟以外,再沒有神蹟給他們看」?
(4) 約拿怎樣對尼尼微人成了一個神蹟?(英譯為“sign” —即徵記—指向神的徵記)
(5) 尼尼微人怎樣回應約拿這徵記和信息?(拿3:5)
(6) 主耶穌(藉著祂死後第三天的復活) 怎樣成為那世代人的神蹟(即徵記) ?
(7) 主耶穌世代的人又怎樣回應祂的復活和信息?
(8) 為何南方的女王要遠道而來到訪所羅門?(參王上10章,特別留意10:7-9)
(9) 你可以怎樣把所羅門與主耶穌作比較?
(10) 如果南方的女王是生在主耶穌時代,她會怎樣做?
(11) 南方女王對所羅門的回應,及尼尼微人對約拿的回應,怎樣定了耶穌時代的人的罪呢?
(12) 我們今天的世代又如何?比耶穌的世代好還是壞?為什麼?
(13) 今日你得到的主要提醒是什麼?你會怎樣應用在你的生命中?
「當審判的時候,南方的女王……尼尼微人要起來定這世代的罪。」(路11:31-32)
按馬太的記載,一些法利賽人和文士要耶穌顯神蹟給他們看(12:38) ,但路加在此則暗示這其實也是群眾一般的要求和心態。
是的,主耶穌已經行眾多又大又明顯的神蹟:醫病、趕鬼、甚至叫死人復活。但他們仍拒絕相信祂是神的兒子。故此,再多行神蹟也是無用,除了祂從死裡復活的神蹟以外。但使徒行傳告訴我們,大部份的猶太人,就是在祂復活以後,還是不願意悔改、相信。結果,福音就被傳給外邦,直到地極(徒1:8) 。
雖然,主耶穌對那世代的責備是嚴厲的,把他們與尼尼微人和南方女王作比較,惹起他們的憤怒;但卻叫我們看到這福音確是普世的佳音。
尼尼微人在歷史上確是甚邪惡的人。他們的罪惡,像所多瑪、蛾摩拉一樣嚴重到神說:「聲聞於我」、「達到我面前」(創18:20、拿1:2) 。但這些原本是不認識耶和華的、敬拜自己偶像的、充滿邪惡的人,竟然因約拿的信息而悔改,而且是「從最大到至小的」(拿3:5) 。
我們在過往的二千多年中,就看見不少如尼尼微的國家,因得聽基督耶穌的福音而悔改相信的,也是「從最大到至小的」。羅馬帝國是其中一例。我們應該繼續為眾多仍像尼尼微的國家與民族的悔改歸主禱告,因為「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拯救一切相信的」(羅1:16) 。
南方的示巴女王,雖有權勢、智慧和財富,卻願意謙卑的遠道而來到訪所羅門,不但是因仰慕他的名聲,更因「耶和華之名」(王上10:1) 。她所目睹的,叫她說出這番話來:「耶和華你的神是應當稱頌的,祂喜悅你,使你坐以色列的國位,因為祂永遠愛以色列,所以立你作王,使你秉公行義。」(王上10:9)
主耶穌指著她說:「南方的女王要起來定這世代的罪」,暗示著這女王因這次訪問的所見所聞,歸信了耶和華。今天,依索匹克有些傳統故事,指出她確把耶和華的信仰帶回當地。
就讓我們也為列邦的元首禱告,叫更多的領袖像示巴女王一樣認識真神,成為他們的邦國、民族的祝福。
請細細慢讀每天指定的經文至少兩遍,然後反複思考問題。
11:33-36—主耶穌論點燈的比喻,在背景上與馬太福音5:14-16那段不同,其上文下理也有異:
(1) 11:33所說的當然有理。這樣,別人見不到我們為主所發的光,原因何在?
a. 我們刻意把光收藏?有這何能性嗎?
b. 我們內裡的生命其實是黑暗的?
(2) 主耶穌在11:35所給的答案是什麼?「恐怕你裡頭的光或者黑暗了」是什麼意思?(原文不是說或者黑暗了,乃是說:是黑暗—is darkness)
11:37-44—相信主耶穌不洗手吃飯是刻意的:
(3) 法利賽人非常著重潔淨的禮儀,力求能合規格進聖殿敬拜,並加上眾多洗濯碗碟、手臂、手心、手背的條例:
a. 按主耶穌所言,他們這樣看聖潔,錯在什麼地方?
b. 祂舉出了什麼原因?
c. 主耶穌給他們什麼忠告?(11:41)
(4) 主耶穌是否以什一奉獻為不重要?
a. 奉獻應出於什麼用心?
b. 為何不行公義,不愛神,奉獻也是徒然的?
c. 為何主耶穌特要提到公義呢?
(5) 主耶穌也責備他們喜愛首位和被人請安:今天你又如何?請作自省。
(6) 按解經家Lightfoot所言,猶太人粉飾墳墓非為美觀,乃防誤踫而成不潔。既是這樣,主耶穌在11:44的責備是指什麼?
11:45-54—對律法師的責備
(7) 律法師豈不應毫不妥協的教導律法嗎?
a. 他們的律法確是難擔的重擔,沒有人能全守。既是這樣,他們該如何是好?
i. 不教導自己不遵守的?
ii. 把律法與人的傳統分開?
iii. 或是……?
b. 他們卻是怎樣行?
(8) 他們修造先知的墳墓的動機是什麼?
a. 為何主耶穌說這卻證明他們歡喜祖宗的罪行?
b. 為何神要藉著所派的先知、使徒來把歷世所流先知的罪都要問在這世代的人呢?
c. 為何他們的罪比祖宗的更甚?
(9) 什麼是知識的鑰匙?(即引到神面前的知識—見約14:6)
a. 他們怎樣把這匙奪去?
b. 今天,你可想到什麼人像這些律法師那樣作的呢?
(10) 今日你得到的主要提醒是什麼?你會怎樣應用在你的生命中?
「所以,你要省察,恐怕你裡頭的光或者黑暗了。」 (路11:35)
我相信我曾在較早前與你們分享過我在Lewis and Clark洞穴的經歷。就在洞內燈光全熄的片刻中,我個人完全失去了重心,更是進入了頭腦紛亂的狀態。那導遊更告訴我們,曾有一位志願服務的同工,不慎被囚在洞中一夜。當時不但引至她有眾多的幻覺,和聽到恐怖的聲音,在早上獲救時,她有點神志不清。
是的,神創造我們,不是要我們活在完全漆黑的當中。但世上眾多的人卻選擇住在心靈漆黑之中!問題是出在,他們以為自己是活在光明中。其實他們的「光」是「黑暗」也不自知。主耶穌說:「那黑暗是何等大呢!」(太6:23)
這是這不接受基督的世代的寫照(約1:5) ;這也是一個沒有接受基督這真光的人生命的寫照(約1:9) 。
但是要省察的,包括每一個信徒,是要看看我們是否「全身光明/every part is full of light,毫無黑暗」呢?(路11:36) ,因為主耶穌希望我們既然有祂這真光,我們就「必全然光明,如同燈的明光照亮你」(路11:36) 。
這是我們每天靈修親近主的原因之一—藉著禱告,默想反思神的話語、透過敬拜、認罪、感恩和代求—我們就能省察,被神的亮光照明更多黑暗之處。
不曉得你今天的靈修有否讓聖靈照出你黑暗之處呢?現在,就藉著以下的「靜默時刻」,讓聖靈引導、光照吧!
請細細慢讀每天指定的經文至少兩遍,然後反複思考問題。
雖然當時是萬人空巷,這裡所組合的教訓是主耶穌向門徒而非向群眾說的:
12:1 —法利賽人的酵
(1) 酵是什麼意思?(可參林前5:6;加5:9)
(2) 假冒為善的意思是什麼?
(3) 假冒為善怎樣能發起酵的作用?
12:2-3 —沒有不露出來的
(4) 這裡既是緊接法利賽人的酵的警告,讓我們仍以這背景來思想這段的話:
a. 這段可以怎樣加強對「酵」的警告?(酵是否能長久隱藏的呢?)
b. 我們都有犯隱惡,若不加以對付,是否可以長久的隱藏?
c. 「在房上被人宣揚」是什麼意思?是指末日審判之時,還是在今生?
d. 有一位神僕說:地上的的隱惡(他特別指婚外情),其實已是天上公開的醜聞。你認為他說得對嗎?
12:4-5 —當怕誰?(一)
(5) 誰是我們生命最終的掌管者?
(6) 故此,我們當怕的是誰?
(7) 在為主為苦時,我們當存什麼心態?
12:6-7 —當怕誰?(二)
(8) 屬神的人是否以懼怕為與神關係的標誌?
(9) 你真的相信神不忘記小麻雀嗎?
(10) 你真的相信連你的頭髮也都被神數過嗎?
(11) 這樣,這位是怎樣的神?
(12) 你對祂是怎樣的重要呢?
12:8-12 —當怕誰?(三)
(13) 談到不認主,為何彼得早已被主警告在先,仍會不認祂?(參路22:31-34)
(14) 他是否得到主的饒恕?(見約21:15-17, 22)
(15) 今天,你會在什麼情況下或許也會不認主?
(16) 這裡談到「不要思慮怎麼分訴」,是否也適用在傳道、領查經和教主日學上?為什麼?分別何在?
(17) 今天你得到的主要提醒是什麼?你會怎樣應用在你的生命中?
「凡說話干犯人子的,還可得赦免;惟獨褻瀆聖靈的,總不得赦免。」(路12:10)
馬太福音12:31-32,馬可福音3:28-29和路加福音12:10所提到的「不得赦免」的罪使不少過於敏感的基督徒活在恐懼之中。我認識一位弟兄,患有多強迫性障害症。就因一想起神就想起豬來,就認定自己是犯了這「不得赦免」的罪。直到幾十年後,這精神病得醫治後,才脫離這陰影。
不少人因傳統對這些經文的解釋所做成的混亂,也成了受害人。早期的信徒把褻瀆的罪分成三種:在受逼迫時,被逼否認甚至咒咀基督;異端邪說,和對聖靈的褻瀆這三類。另一些早期信徒則簡化為兩類:不信者對「人子」的褻瀆,和信徒對聖靈的褻瀆,引至「受洗後犯罪總不得赦免」之說。(R.T. France)
為免信徒過份敏感,不少聖經教師就以一個一直不肯認罪悔改為褻瀆聖靈的解釋。可惜,他們的動機雖然是好的,他們的解釋卻忽略了上文下理,和字義。
按字義,褻瀆一定是指言語的;而三段福音書的記載明顯是指直接出口對聖靈的褻瀆。耶穌更是清楚的把對「人子」和對「聖靈」的褻瀆作出區別。祂絕非是把自己降於聖靈之下,乃是明白法利賽人認不出祂真正的身份,出於「無知」(徒3:17) ,所說出褻瀆之言,若是願意悔改是可以被赦免的。但明知、刻意對聖靈的褻瀆就不得赦免了。所以就是法利賽人,雖然毀謗並設計害死耶穌,但其中真有悔改信耶穌的。(徒15:5)
就是彼得三次的不認主(太26:69-75)也得赦免。
我相信凡真心信主的是不會甘願、刻意的褻瀆聖靈的。R.T. Frances說得對:「至終,祇有神纔知道誰對祂的工作(說話)的毀謗是到了不得赦罪的地步。」
不過順帶一提的是,雖然我絕不讚同「靈恩運動」,但我們要小心,不要隨意的毀謗他們一些超自然的現像,免得我們犯了這些法利賽人的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