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週我們繼續研讀羅馬書。請慢慢細心讀每天指定的經文至少兩遍,然後反復思考問題。
保羅已在前兩章有力的把全人類圈在罪孽中—猶太人與外邦人並無分別,亦指出律法本是要叫人知罪;現在他清晰的指出因信稱義是惟一在神面前稱義的途徑。
(1) 第21節:在闡明「因信稱義」的道理的開始,保羅兩次提到「律法」,叫人感到有點矛盾之處。你認為是嗎?為什麼?
(2) 第22-23節:保羅指出神的義是因信耶穌基督加給我們時,給我們從較新的角度去明白什麼是罪:就是「虧缺了神的榮耀」。這句話是什麼意思?你認為這是罪的定義,還是罪的事實?
(3) 第24-25a節:在解釋「因信稱義」的道理時,保羅指出:
a. 是白白的:白白得來的是什麼意思?
b. 是恩典:你可以怎樣為恩典下一定義?
c. 是基督耶穌的救贖的果效:
i. 是神設立的:誰是那獻祭者?
ii. 是挽回祭:什麼是挽回祭?(可參利第16章,特別是第29-34節)
iii. 是憑著耶穌的血:為甚麼要憑祂的血?(參利17:11)
(4) 第25b-26節:同時保羅亦要顯明神的義:
a. 神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是什麼意思?(參徒17:30)
b. 因信耶穌稱義怎樣顯明神的義呢?
(5) 第27-28節:為什麼「因信稱義」就叫人無可誇口?(參弗2: 8-10)
(6) 聖經「因信稱義」的道理與世人其他主要的宗教的主要教義有何不同之處?
(7) 第29-31節:「因信稱義」既是在律法以外(3:21) ,何以保羅卻說並不是廢了律法,更是堅固律法?
(8) 今日對你主要的提醒是什麼?你會怎樣應用在你的生命中?
保羅最少在兩處提到神在基督耶穌降世之前,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並不監察」(羅3:25;徒17:30) ,意思是神在基督降世之前,寬容世人,沒有向世人盡傾祂的忿怒。但在祂兒子降世時,神卻盡傾祂的忿怒,不是在世人身上,而是全落在祂愛子的身上。
以賽亞書第53章早已形容神如何傾倒祂的忿怒:「祂(指義僕耶穌) 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祂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耶和華卻定意將祂壓傷,使祂受痛苦」(53: 5, 10)
先知瑪拉基就告訴我們神的忿怒是如煉金之人的火,「誰能當得起呢?祂顯現的時候,誰能立得住呢?」(3:2)
是的,神的忿怒是沒有人能當得起的。難怪連祂的兒子耶穌基督,在要代替我們接受神的忿怒時,在客西馬尼園要三次求父把「杯」挪去(太26:36-46) 。在舊約中眾多提到杯的經節,多是指神忿怒的杯。是的,連神的兒子在面對父的忿怒時,也感到擔當不起!
神的兒子已代我們喝了神那忿怒的杯。但凡不信祂的人,在瑪拉基先知所說的那日,就是主耶穌再來的時候,就要面對神的忿怒了。
在此之前,神是繼續寬容世人的。故此保羅在哥林多後書這樣的勸告我們:「現在正是悅納的時候,現在正是拯救的日子」(6:2) 。
但這悅納和拯救的時日無多了,惟一能逃避神忿怒的途徑是藉著悔改,相信耶穌基督,與神和好。你是否已準備好迎見神呢?
請慢慢細心讀每天指定的經文至少兩遍,然後反復思考問題。
保羅在3:21提到這律法以外的義是有律法和先知(是指整本舊約聖經) 為證的。他現在用詩篇和亞伯拉罕來作支持:
第1-3節:
(1) 在列祖之中,為何亞伯拉罕在猶太人心中是如此重要?
(2) 為何他們如此看重自己是他的後裔?(參路3:8及約8:33)
(3) 保羅特別用創世記15:6來證明亞伯拉罕是因信稱義的:
a. 試翻到創世記15章那一段事蹟,看看可否用你自己的言語來解釋,為何那處的經文足證亞伯拉罕是因信而非靠行為稱義的?
b. 15:6的「以此/credited(算為)」是什麼意思?
第4-8節:
(4) 保羅稱這「算為義」作什麼?
(5) 保羅指這樣被「算為義」的是什麼人?
(6) 所引用的詩篇(32:1-2及103:10) 如何給「因信稱義」作證?
第9-12節:似乎保羅意識到他的猶太讀者仍以所引用的舊約與外邦人無關,他就以猶太人極看重的割禮來做證明:
(7) 神是在那時才吩咐亞伯拉罕給家人行割禮?(參創17章)
(8) 按保羅所言,割禮的要義是什麼?(4:11)
(9) 既是這樣,「浸禮」與「割禮」有何相似之處?
(10) 當讀到保羅竟稱神也是外邦人的父時,你以為那些「熱心律法」的猶太人(徒21:20) 會有什麼反應?
(11) 保羅勸導他們跟從亞伯拉罕什麼的蹤跡行?
(12) 今日對你主要的提醒是什麼?你會怎樣應用在你的生命中?
不少的教會在主日崇拜時以「主禱文」作公禱之用。或許你也是從少就常背誦「主禱文」,像我兩個孫兒一樣。因而在稱神為「我們在天上的父」時,已習以為常,不一定覺得寶貴,以為希奇。
從創世記第17章我們清楚的知道,凡沒有接受割禮的以色列男士,都在神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之外。其實,外邦依附猶太教者,能因接受割禮而被算在這約之內,已是希奇的事。但在實際上是有所限制的。如解經家F.F. Bruce所言:
“每一個進猶太教的外邦信徒,雖然因被領養之故被視為亞伯拉罕的子孫,卻不能稱亞伯拉罕作「我們的父」。在會堂的儀式中,他們要稱(以色列人的) 列祖為「你們的父」。但那些生來是猶太人的卻稱列祖為「我們的父」。”
故此,當保羅強調神也是未受割禮的人之父時(羅馬書4:11),我們可以想像到當時的猶太讀者的震撼和驚訝。但保羅沒有停在這地方,及後更叫這些大部份為外邦人的羅馬基督徒稱神作「阿爸!父!」(8:15)
保羅所寫的羅馬書就是這樣的革命性和反傳統的。所以,下一次,當我們在公禱或私禱中稱神為「我們在天上的父」或「阿爸!父」時,我們當是如何的感恩!
請慢慢細心讀每天指定的經文至少兩遍,然後反復思考問題。
(1) 在保羅的時代,猶太基督徒對割禮的態度是怎樣的?(可參徒21:17-22)
第13-16節:神的應許
(2) 神在創世記12:1-3給亞伯拉罕的應許是什麼?
(3) 為何保羅形容這應許是「承受世界」的?(4:13)
(4) 保羅雖在4:14已作出極有力的辯證。若你是個熱心律法的猶太人,你可以怎樣的否定保羅的話語?
(5) 但保羅在4:15又怎樣回答了他們這可能的反駁呢?
(6) 按理而言,要這應許得實現,那一個是更穩妥的保證:是靠行為(即守律法),還是靠恩典(藉著信)稱義?
第17-25節:「算為義」的解釋—或許保羅覺得讀者對「算為義」仍有不明白之處,就繼續以亞伯拉罕為先例作進一步的分析:
(7) 要神的應許在亞伯拉罕身上得以實現,當時最大的障礙是什麼?(4:19)
(8) 要除去這障礙,亞伯拉罕要相信的是一位怎樣的神?(4:17)
(9) 要明白亞伯拉罕是如何「因信稱義」,我們需要重溫創世記15:1-8的那段經文:
a. 亞伯拉罕豈沒有提出問題嗎?(15:2) 為何說他心裡沒有起疑惑?
b. 但在質疑之後,他的信心如何得堅固?
c. 最後他所求的保證怎樣表明他是滿心相信神的應許呢?
(10) 「因信稱義」又如何同樣的應用在我們身上?我們因此而得的義,是因信主耶穌從死裡復活,這是否更穩妥?
(11) 今日對你主要的提醒是什麼?你會可以怎樣應用在你的生命中?
我們都知道,基督教以外的宗教差不多都以行為或功德作為得救的途徑。特別當我有機會與傳統信仰或佛教徒分享福音時,我會得到以下的回應:
- 無功不受祿:有些人甚至說:「就是你的福音是真確的,我也不會接受;因為我為人的宗旨是不會徒受恩惠的。」
- 絕對沒有這樣便宜的事:甚至有人會說:「信就得救?太簡單了。世上那有這樣便宜的事。」
- 大惡豈可赦:往往他們會想到一些人間的大惡人,如果臨死前一悔改便可入天堂,豈有此理!甚至有人會說:「如果這樣的人也可以入天堂,我就不入了。」
當然這一類思想的人多是受了傳統儒家思想的影響,其原委是值得敬重的。如果西方的文化能跟他們混和一點,我們在北美就不用有這樣過重的稅擔。而早期的清教徒不正是有相似的觀念嗎?
但羅馬書極有力的證明全人類都被圈在罪惡之中,連一個義人也沒有。在聖潔的神面前,靠功德、善行得救是沒有可能的。以賽亞書更告訴我們:「我們都像不潔淨的人,所有的義都像污穢的衣服。」(64:6)
清教徒固然看重德行,但並不是以此稱義,乃是要信徒活出德行,與所蒙的恩相稱。
我們按經驗也知道人生沒有不帶條件的好處的,特別是電視或報章所看到的廣告。但我們卻知道生命是有免費的供應的,像我們每日所吸的空氣、所得的陽光,這些都是神給我們能維持生命的恩賜。但神更關心我們靈魂的好處,差祂獨生愛子來代我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這恩典就絕對不便宜了—那代價是神兒子的性命!神的恩賜是非常昂貴的。
最後,我們不能否認世上是有大奸大惡之罪,我們實在感到困難去饒恕犯這些惡的人,特別如果我們或家人是受害者。我若輕視這些大惡是不對的。但聖經教導我們要轉眼注目在十字架上,因為在上懸掛的是聖潔無罪的神的獨生愛子—祂在十架上承擔了全人類的罪—包括你和我的罪,也包括了那些大奸大惡之人的罪。這些人當受的神的忿怒已完全傾倒在耶穌基督的身上。祂的救贖就是這樣的完全:祂的寶血遠超世人的過犯。不但如此,凡在祂裡面的,都已經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林後5:17) 。我們心裡的不忿和痛恨—為義的忿與恨—也被基督的愛所溶化、遮蓋了。
請慢慢細心讀每天指定的經文至少兩遍,然後反復思考問題。
既把眾人都圈在罪裡,又證明了「因信稱義」是惟一在神面前稱義的途徑,更藉著亞伯拉罕的例子,證明我們同樣因信神使耶穌從死裡復活得稱義,現在就藉(中文和合本沒有譯出的) 「因此」來承接上文,告訴我們「因信稱義」的美好果效:
(1) 請留意這小段是以「喜樂」為始(5:2) ,也以「喜樂」為結束的(5:11)[ 原文是echomen] 。故此,我們這因信得稱為義的生命是應以喜樂為標誌的。喜樂是否你生命的標誌?為什麼?
(2) 但在提到「喜樂」之前,保羅先提到的果效是「平安」(和合本意譯為相和) 。聖經所言的平安有兩方面:一為內心的完全之境況,即舊約Shalom之意;二為因不再是神的仇敵而得與祂相和的地位。保羅在此包括了兩者:
a. Shalom — 心裡完全(wholeness) 的平安是否你生命的實況?
b. 你今天得站在與神相和的恩典中,對你有什麼重大意義?
(3) 在思想第一個有關「喜樂」的問題時,你能活出喜樂的基礎是什麼?保羅在此所述的因由又是什麼?
(4) 「盼望」既是我們喜樂的原因(不曉得這會真是你的原因嗎?) ,保羅堅持說在患難中我們也是喜樂的。他所持的原因是什麼?是否合理?
(5) 保羅說盼望不至於羞恥,是因神的愛澆灌。為何有神的愛澆灌是不至羞恥的原因?
(6) 既說是原因,保羅就開我們的眼睛,叫我們看到這澆灌在我們心中的神的愛之超奇:
a. 你同意他對義人和仁人的講法嗎?
b. 神的愛是怎樣超越人間的愛呢?
(7) 保羅繼而以此較的方式,用兩個「更」字(how much more)叫我們看到我們稱義的寶貴:
a. 血的稱義與免去神的忿怒相比;
b. 由仇敵變和好與因基督得生相比。
為何得免去神的忿怒和得生是「更」寶貴呢?
(8) 明白到神在基督裡所顯的愛之超奇,是否有助我們在患難能喜樂呢?在患難中能喜樂與「以神為樂」可有什麼關連?
(9) 今日對你主要的提醒是什麼?你會怎樣應用在你的生命中?
剛信主的時候,我是認真對待我的信仰的,我亦刻意的要過聖潔的生活。誰知有一天,我其中一個上司對我說:「你為甚麼整天沒有笑容的?」從那時起,我就定意要活出我在基督裡這新生命的喜樂。多年來,特別在試煉中,以下詩歌的歌詞常成為我的鼓勵:
神作事不會無緣無故,
祂在試煉、模造祂的僕人。
試驗雖長,總要感謝神,
在黑夜祂賜下詩歌。
我看不透前面的黑影,
故我轉而仰望十架上我救主;
那日我服在主旨之下,
平安臨到、眼淚逃。
現在我知試驗由上而來,
神賜力量,以愛煉淨祂的兒女;
我父曉得何事最佳、我信靠祂的看顧,
試煉叫我多結果子。
阿!要在主裡歡樂,
祂從不誤事,
祂知我所行每一路徑之終;
當經試煉、煉淨之後,
我必如精金。
(By Ron Hamilton)
請慢慢細心讀每天指定的經文至少兩遍,然後反復思考問題。
在思想這小段時,請留意保羅所使用的文法寫作的特點:
- 比較之用語:“如” 或“不如”,及“何況” 等
- 重複的字: “一人” , “作王” 等
第12-14節:死—可怕的權勢
(1) 罪是怎樣進入這世界的?
(2) 死從何來?
(3) 摩西與他的律法何時存在?
(4) 律法既尚未存在,「罪已經在世上」,但又說「罪不算罪」,何故?
(5) 那麼在摩西之前,人類的罪是怎樣「算」的呢?
(6) 雖未有律法,罪就沒有可怕的權勢嗎?
(7) 保羅把罪由一人引進世上的形容,可使你想到什麼類似的現實?(如果我以SARS之傳播相比,你同意嗎?那一個的權勢更可怕?)
第15-20節:恩典—更大的權勢
(8) 你以為保羅在第15-16節說到過犯與定罪都不如恩典的講法是否有點誇張?還是真實的寫照?為什麼?
(9) 罪是怎樣在人的生命作王?與保羅在第17節所形容的生命有什麼不同?
(10) 有些人(可能包括你在內)總不喜歡聽到保羅說,我們是因一人之故,全部陷入罪中;但因一人的義和順從,眾人可成為義又如何?
(11) 「罪在那裡顯多,恩典就更顯多」是什麼意思?保羅在這段的辯證使你同意這句話嗎?
(12) 今日對你主要的提醒是什麼?你會怎樣應用在你的生命中?
談到亞當一人把罪帶進世界,我覺得加爾文引用David Pareus (1548-1622)的一段話很有意思:
“至於亞當的罪,有三方面我們需要注意的—犯罪的行為,律法的刑罰和敗壞的罪性。換言之,是命令的干犯,死的審判和自然的敗壞,就是失去了神的形像而換來變形和混亂。他的後裔全不幸免,這些一切都臨到他們:包括犯罪的參與,罪孽的歸咎和罪性敗壞的延續。這裡包括了罪行的參與:因為所有後裔都是從他而出的,所以他們都在犯他的罪,就像利未藉著亞伯拉罕納了十分之一(見來7:9—譯者按) ;也像兒女是父母的一部份,他們也照樣分受父母的罪。這裡也包括罪孽的歸咎:因為第一個人原是站在受寵的地位,當他犯罪時,不單是他跌倒,連他的後裔也一同跌倒,與他一同接受永死。最後,也包括延續或說是導致了人性的毀壞:這是亞當在犯罪後所變成的,也是他按自己的形像,而非神的形像所生的兒女所有。自創世記第一節……所有的一切,包括第一個罪,與父母有關,也與兒女有關,惟一不同之處—是亞當先犯了罪,先承擔罪孽,先敗壞了本性—然後這一切也屬於他的後裔,藉著參與、歸咎和延續。”
(摘譯自Calvin, Romans, 201)
請慢慢細心讀每天指定的經文至少兩遍,然後反復思考問題。
論到在基督耶穌裡的恩典時,保羅在上一章結束時說:「罪在哪裡顯多,恩典就更顯多」(5:20) 。他知道這句話會引來誤解,故此在這裡先作辯護:
(1) 在你決志信主時,你有否「向罪死」的意識?為什麼?
(2) 在初期教會信主的人必是立時受洗的,故此保羅用當時相信慣用的「浸禮」儀式來比喻我們是與基督一同「埋葬」的意義:
a. 「祂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是什麼意思?(6:10)
b. 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為我們成就了什麼?
c. 我們「歸入祂的死」(6:3)、「與祂同埋葬」(6:4) ,「在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6:5) 和「與祂同釘十字架」(6:6)是什麼意思?是否各有各的重點?
d. 「浸禮」為何是這些最佳的徵記?
(3) 基督的復活為我們成就了什麼?
(4) 我們怎樣「在祂復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
(5) 這樣與祂在祂復活的形狀上聯合帶來了什麼後果?
(6) 「浸禮」又如何表達這事實?
(7) 人可以不與基督在死的形狀上聯合,就可以與祂在復活上的形狀上聯合嗎?
(8) 在結束這小段時,保羅勸告我們向罪「當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卻是「當看」自己是活的(6:11) 。「當看」是什麼意思?我們怎樣應用在這新生命中?
(9) 如果初期的信徒都是立時在信的時候受洗,若然你尚未受洗,你可有理由不立刻受洗呢?
(10) 今日對你主要的提醒是什麼?你會怎樣應用在你的生命中?
雖然主耶穌極力指摘法利賽人假冒為善,祇顧遵守外表的儀文,祂卻為我們留下兩個禮儀,就是「主餐」和「浸禮」。因此,這兩個禮儀一定是很有意義和主所看重的。
相信讀聖經的人都會看到初期的信徒,都是信而受洗,而且是立刻的受洗的。一方面,這是主的吩咐;另一方面立刻受洗是有當時重要的意義的。作決定跟從耶穌,特別在當時的世代是個極不簡單的決定,因為逼迫是公開承認信耶穌的人所常常遇見的。所以,公開受洗的舉動是一個悔改和相信的人真心的明證。若非真心沒有人甘願公開受洗,以招來逼迫的。
換言之,初期的教會是鮮有沒有受洗的信徒。
我很不明白為何今天教會中會有這麼多沒有受洗的基督徒。如果初期教會是沒有不受洗的信徒的,為何今日可以有這個分別呢?
請慢慢細心讀每天指定的經文至少兩遍,然後反復思考問題。
保羅在此勸導我們要向罪死,並當向神活:
(1) 「器具」原文似應指「武器」(Moo, Romans, 384) 。保羅勸導我們不要把肢體獻給罪,乃要獻給神:
a. 如果譯作「器具」,對你有什麼意思?
b. 如果譯作「武器」,對你又有什麼意思?
c. 雖然二者有不同的著重點,兩個譯法的共通點是什麼?
d. 「獻上」是什麼意思?
(2) 請形容什麼是「奴僕」?
(3) 你同意保羅所說:「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嗎?(6:16)
(4) 回想你未信主前的生命,是否像6:19所言?
(5) 請誠實的自省:
a. 你今天順從的是誰?
b. 與6:17-18所形容的相似嗎?
(6) 你可以怎樣說服未信者,他們其實是「奴僕」(6:16),不過他們卻可選擇作誰的奴僕?
(7) 第20-23節可以怎樣幫助他們作出正確的選擇?
(8) 今日對你主要的提醒是什麼?你會怎樣應用在你的生命中?
在基督教的歷史上,有不少人反對因信稱義是因為他們擔心會導致信徒任意的犯罪,以為祇要不斷的認罪悔改就可得赦免,也就可以不斷的犯罪!
歷史中也確有這樣的人。就如蘇俄曾有一邪教叫Khlysty(自鞭者) ,是名人Gregory Rasputin曾隸屬的。“Rasputin不但自己是如此,也教導別人可藉不斷的犯罪和悔改得救的道理。他認為越多犯罪的就需要越多的赦免,故此凡繼續樂於犯罪的,每次他的悔改會帶來比其他罪人更多赦罪的恩典。” (Bruce, Romans, 127)
無怪不少人情願把救恩與德行相連,甚至以行為作為得救的條件(或條件之一) 。似乎保羅時代的猶太基督徒多有此傾向。但保羅絕不妥協,指出人的失信(或濫用) ,絕不能廢掉神的信實(羅3:3-4) ,人的虛謊不能影響神的真實。因為,如果稱義是藉著行為,「信就歸於虛空,應許也就廢棄了」(羅4:14)。
我們需要知道,在追尋明白真理時,我們用心雖然良好,但我們總不能比神更神聖、總不能比祂更仁慈、也不能比祂更有智慧。祂所設立的一定是最美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