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记

第1日

請慢慢細讀每天指定的經文至少兩遍,然後反複思考問題。

經文默想
出埃及記20:1-17 (1)

請慢慢細讀每天指定的經文至少兩遍,然後反複思考問題。

  

這十誡是摩西在西乃山上從耶和華所領受的。很自然的可以看到前四誡是關係神與我們的關係,後六誡則是關乎人與人之間的關係。當然十誡是全人類所當遵守的,但當時是在耶和華神揀選了以色列人作為特別屬祂的子民、為聖潔的國民、祭司的國度之後,在這「約的關係」裡,向他們頒佈的。

我們會在這幾天,逐一的慢慢按以下的分題思想:

1-6節:第一及第二誡命,是關乎我們所敬拜的神

7-11節:第三及第四誡命,是關乎我們與神的關係

12-17節:第五至第十誡命,是關乎我們當怎樣彼此對待,即人際關係。

請每天都重讀十誡經文兩次。今天首先思想序言。

序言 (20: 1-2)

(1) 請列出序言的要點。

(2) 思想為什麼神要在頒佈十誡之前,說出這一番話。

第一誡 (20:3)

(3) 你認為的定義是什麼?請詳細的寫出。

(4) 韋氏大字典給的定義是:「一位被認為是完全、全能、無所不知、創造宇宙、是一神信仰主要敬拜的對像。」你的定義與韋氏有什麼相同和不同之處?

(5) 你認為一般人敬拜神的原因是什麼?

(6) 為什麼有些人什麼神也不敬拜?

(7) 為何耶和華要禁止這些屬祂的以色列人敬拜任何其他的神?

(8) 為何耶和華把此命令列為第一的誡命?

(9) 今天對你主要的提醒是什麼? 你可以怎樣應用在你的生命中?

靈修默想小篇
十誡與你

我是耶和華你的神,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 (20:2)

主耶穌把這十誡在馬太福音歸納為兩大誡命,並指出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 (22:40) 。當耶和華神在頒佈這十誡之前,特別的提醒以色列人:「我是耶和華你的神,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20:2)

解經家一般認為這頒佈十誡前的序言甚為重要「是隨著頒佈的一切不可缺少的」、「是摩西五經的中心和焦點」、「是全舊約的中心」……

這序言的重要性至少有兩方面:

(1) 是誰頒佈這十誡的:就是那位稱為自有永有的耶和華神那位獨一的真神。祂的名字顯明祂是萬有的創造者,是在萬有之上。一切被造的都是由祂而出;而祂的存在、祂的自有,是與萬物就是上天下地其他的名字無關的。因而,萬物要向祂交代,而祂絕對不用向誰交代!

(2) 這位耶和華神現在是「你的神」:意思是祂現在與以色列人建立了約的關係,這些誡命就是在這約的關係中建立的。他們以前是「沒有名份的奴隸」(Durham的繙譯) ,但今日是屬神的子民、是聖潔的國民、是祭司的國度(19:5-6) 。這新的身份帶來無比的權利(是屬神的) ,與別國有別的(是聖潔的思) ,更有神聖的責任(為萬國與神之間的代表是祭司的責任) 。這些誡命是他們能活出這身份和履行這使命的要素。

故此這十誡不但重要,更是神屬性的彰顯。但使徒保羅卻指出,這些誡命是他們沒有能力遵守的,其總意是要顯出他們的罪,使他們產生悔改的心,因而信靠神為他們所設藉祭牲流血的贖罪祭,也就是至終耶穌在十架上所完成的贖罪祭(3:20-24)

既是如此,在法庭要懸掛的不是十誡,乃是十字架人類罪惡的惟一答案!

第2日

請慢慢細讀每天指定的經文至少兩遍,然後反複思考問題。

經文默想
出埃及記20:1-17 (2)

114 
請慢慢細讀每天指定的經文至少兩遍,然後反複思考問題。 
 

第二誡 (20:4-6)

(1) 為何明知所造的像是人手,甚至自己的手所造的,人仍覺得需要向「有形體」的東西敬拜,或作輔助敬拜之用? 
(2) 這誡命是否包括雕刻以外、繪畫的像?為什麼? 
(3) 為何今天不少的教堂內有基督耶穌的形像擺設? 
(4) 至於把「聖人」的形像擺設、甚至敬拜又如何? 
(5) 有些人認為只要不向這些形像敬拜,只作默想的輔助便可。你認為對嗎? 
(6) 這誡命隨後的說話(20:5-6) 有何用意?是為這誡命而加上的,還是包括第一誡?何以見得? 
(7) 為何神的子民向別神或任何的形像敬拜是「恨」耶和華的舉動呢? 
(8) 遵守誡命和愛神有什麼關係?(參約14:21) 
(9) 神是「妒忌/jealous」的神是什麼意思? 
(10) 今天對你主要的提醒是什麼? 你可以怎樣應用在你的生命中? 

靈修默想小篇
是禁造誰的像?

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甚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 (出20:4

容許我與你們分享Durham及加爾文對第二誡的見解:

「問題是:禁止以色列人造誰的像呢?是耶和華的,還是與祂爭競的神呢?……第一誡已肯定的禁止每一個與耶和華立約的人不可有別的神了。要造別神的像,就是違反了第一條誡命……凡已決志單單敬拜耶和華的是不能走捷徑去敬拜祂,以自造的形像來使敬拜較為具體這是以色列鄰邦的慣例……這誡命可以這樣的意譯:你們中開不可有一人用有形的像來敬拜耶和華 (Durham, WBC, Exodus, p. 285/6)

「現在我們必須指出,這誡命是有兩部份的第一部份禁止塑造任何的像;第二部份禁止把惟有配得對耶和華的敬拜與其他神靈的敬拜(或表現) 混為一談。所以去塑造任何的神像本身是對神的不敬;因為這叫神的榮耀受污辱,也是沒有按祂的真實待祂。我不用排斥那些愚昧之見,以為摩西在此禁止一切的雕塑和圖畫,因為他單是要從一切的幻想中拯救神的榮耀,免受污染。當然,把神變為木頭、石塊確是猥褻的。有些人就這樣釋經……以為只要不向它敬拜便可,但(忠實) 的釋經……就知道這是錯誤的……像我們已說過,任何(敬拜)的儀式,若不是與心靈的敬拜吻合的,都是被禁止的:這就足夠足夠有餘叫所有的謬論逃遁。」(Calvin’s Commentaries, Vol. II, 108-110)

第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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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默想
出埃及記20:1-17 (3)

115 
請慢慢細讀每天指定的經文至少兩遍,然後反複思考問題。 
 

第三誡 (20:7)

(1) 英譯英皇欽定本把這節繙譯較合原文:「不可妄用神的名」:「妄用/take in vain」一般的意思是什麼?

(2) 一般而言,名的作用是什麼?神的名又如何?

(3) 在什麼情況下,我們會妄用神的名?

(4) 通常是什麼動機驅使我們這樣作?

(5) 請參閱馬太福音5: 33-37。主耶穌在此所論及的怎樣澄清這誡命?

(6) 除主耶穌所論及的,還有其他可算是觸犯這誡命的事例嗎?

(7) 既然我們與神的關係不應在乎利用祂,那麼應是什麼關係呢?

(8) 這誡命附帶了什麼警告?為什麼?

(9) 今天對你主要的提醒是什麼? 你可以怎樣應用在你的生命中? 

靈修默想小篇
不可妄稱耶和華的名

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20:7)

英譯英皇欽定本對第三誡繙譯為「take in vain」是較接近原文的,和合本則譯為「妄稱」。Take這動詞可以譯作利用、提起、舉起、攜帶、甚至穿著。故此,這誡命不但在乎我們怎樣「用」耶和華的名,更在乎我們怎樣處理與神的關係。就如奧古士丁指出:按他的意見,「聖經中所有稱為神的名的,其實是神個人的屬性的印記。」(Augustine, On Prayer).

按我的意見,這誡命是禁止我們把與神的關係變成一個「利用性」的關係。

在馬太福音5:33-37,主耶穌警告我們不要指天起誓,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似乎以色列人只有外表的敬虔,而每每利用神的名來起誓,求取別人對自己謊言的信任。這其實是學習他們的鄰邦拜鬼神的心態。外邦人敬拜神多是基於利用的價值。我們在傳統中國社會長大的就會明白這一點。

我尚記得小時在香港的九龍有一間香火頂盛的廟宇,稱為「黃大仙」廟。其受歡迎的程度可以由這「俗語」可見:往往在被人要求我們作沒有可能的事情時,我們會回答:「我不是黃大仙!」意思是我並非有求必應的。這是我們中國人求神拜佛的一般心態!

藉著這第三誡,神表明祂不願與選民建立一個被他們利用的關係,乃是一個本於「愛」的關係。這心意已在第二條誡命的附加語中表明出來。

其實,藉著這十誡,耶和華把自己與所有其他神靈和偶像分別出來;祂是主動的向祂所造的人類,尋求建立「愛」的關係。在當時的世代實在是不可思議的,今日也如是!

第4日

請慢慢細讀每天指定的經文至少兩遍,然後反複思考問題。

經文默想
出埃及記20:1-17 (4)

請慢慢細讀每天指定的經文至少兩遍,然後反複思考問題。

第四誡 (20:8-11)

(1) 這誡命怎樣作昨天第七條問題的回答?

(2) 「記念」是什麼意思?

(3) 「守為聖」又是什麼意思?

(4) 既是這樣,「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是什麼意思?

(5) 這裡說:要記念和守安息日的原委是什麼?

(6) 耶和華創世之工與安息日何干?

a. 神是否因需要休息而停止祂創造之工?

b. 祂在第七天停止創造的原因是什麼?

c. 這與我們也要每周停止工作的關係是什麼?

d. 我們是停止什麼的工作?

e. 我們應怎樣渡過這停止不工作的日子呢?

(7) 在基督耶穌復活之後,使徒們就改在主日(即星期日) 守安息的。今天,我們應怎樣「記念」和守主日的安息,才滿足這誡命所表明的真義?

(8) 安息日怎樣使和顯出以色列與別國有別?

(9) 今天,我們怎樣藉主日的安息來顯出我們與世人有別?

(10) 若然時間允許,你可參閱出埃及記31: 12-17那處的重述,看看神在那裡對安息日所加上的重點。

(11) 今天對你主要的提醒是什麼? 你可以怎樣應用在你的生命中? 
 

靈修默想小篇
休息的命令

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20: 8)

容許我與你們分享第5/6世紀的一位先賢對第四誡的體會,他的名字是Caesarius of Aries (註:早期教父多稱第四誡為第三誡)

「第三誡: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 這誡命提出給予一個良善心靈得到自由、交托或是心思清靜的建議。真的,有神的靈的同在就能走成聖之路。讓我們看看這自由或交托:我們的耶和華說,那些是我所看顧(或作叫得安息)的人呢?就是虛心、痛悔、因我話而戰兢的人。” (66:2) 因此,不能平靜的心靈是趕逐聖靈的。

凡愛爭端、生事、愛吵鬧、不相愛的人,因著他們的不平靜,是沒法進入靈裡的安息和交托的。人若不減輕對地上工作的負擔,以至仍常常或較經常的讀經和禱告,是不能守靈裡的安息日的。故此,使徒是這樣的說 你要以宣讀、勸勉……為念” (提前4:13) ,又說:不住的禱告” (帖前5:17) 。這樣的人是真的在靈裡守安息日的。(ACMS, OT, III, 105)

容許我在此指出,這誡命的頒佈是基於神在六日創造之後的安息祂之安息不是祂需要休息,乃是因祂已完全了創造之工。故此,不論我們以為自己一星期的工作是否已使我們完竣當作的計劃,也需停下來,信托那已完工的神,進入祂的安息。

第5日

請慢慢細讀每天指定的經文至少兩遍,然後反複思考問題。

經文默想
出埃及記20:1-17 (5)

請慢慢細讀每天指定的經文至少兩遍,然後反複思考問題。

第五誡 (20:12)

(1) 為什麼在要求我們應怎樣對待其他的人之先,神首先吩咐我們該怎樣對待父母呢?你可以想出至少三個原因嗎?

(2) 一般而言,「敬/honor」是什麼意思?

(3) 「孝敬」父、母又是什麼意思?

(4) 如果我們認為自己的父母不值得尊敬又如何?

(5) 你認為聖經中的以撒和利百加(參創25/27)是否值得以掃和雅各敬重?至終他們有否敬重父母?(可參創31:35; 35:27-29) ?你可想及聖經其他事例嗎?

(6) 這裡的吩咐與創世記2:24的話有衝突嗎?

(7) 耶穌在馬可福音7:9-13怎樣論及這誡命?

(8) 為何這誡命是特別帶著祝福的?

(9) 保羅是怎樣看這誡命和祝福的?

(10)今天對你主要的提醒是什麼? 你可以怎樣應用在你的生命中? 

靈修默想小篇
當孝敬父母

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20:12)

正如第一誡是跟著的三誡的基礎,是關於我們與神的關係的;第五誡也是跟著的五誡的基礎,是關於我們這約的群體中的關係。

或許,部份解經家對第五誡的重要性有點言過其實:他們說神之所以把孝敬父母放在人際關係之首,是因為他們是神在地上的代表。事實上,賜生命的神確是揀選了我們的父母作為我們得生命地上之源。故此,我們的存在是因他們而帶來的。如果我們不敬重我們地上生命之源,又怎會敬重其他與我們生命無關的人呢?這正是今天文明社會的咒詛因著傳統家庭制度的崩潰,和因子工程的發展,越來越多人與他們的生父、生母無關。完全破壞社會穩定的極重要因素,就是傳統家庭制度的崩潰。無怪,社會越來越糟,正走向使徒保羅對末世的預言:

因為那時人要專顧自己、貪愛錢財、自誇、狂傲、謗讟、違背父母、忘恩負義、心不聖潔、無親情、不解怨、好說讒言、不能自約、性情兇暴、不愛良善、賣主賣友、任意妄為、自高自大、愛宴樂、不愛神,有敬虔的外貌,卻背了敬虔的實意(提後3:2-5)

對,這正是今天末世的情景。也因這個原故,我們需要活出與世人有別的生命;活出這愛人始於愛父母的基要誡命。有人或許會說,你不曉得我的父母,他們確不配我的孝敬的。如果真是這樣,主耶穌在馬太福音5:46已經給了你答案。

第6日

請慢慢細讀每天指定的經文至少兩遍,然後反複思考問題。

經文默想
出埃及記20:1-17 (6)

請慢慢細讀每天指定的經文至少兩遍,然後反複思考問題。

第六誡 (20:13)

(1) 這誡的重要性何在?

(2) 「殺」是什麼意思?

(3) 是否包括「誤殺」在內(21:12-13)

(4) 按律法執行死刑又如何?(參民35:30)

(5) 為何神也取人的性命呢?

(6) 主耶穌在馬太福音6:21-26怎樣論到這誡命的精義?

第七誡 (20:14)

(7) 你給「姦淫」的定義是什麼?

(8) 韋氏大字典給「姦淫」的定義是:「一個已婚的人與不是自己配偶的有同意的性行為。」你認為「姦淫」罪的嚴重性和毀壞性在乎什麼?

(9) 今天的社會是怎樣看姦淫的?為什麼?

(10) 主耶穌是怎樣看這誡命的呢?(見太5: 27-32)

(11) 使徒保羅對姦淫有什麼進一步的提醒?(見林前書6:18-20)

(12) 你認為免犯姦淫的最好方法是什麼?(可參詩119:9; 提後2:22)

(13)今天對你主要的提醒是什麼? 你可以怎樣應用在你的生命中? 

靈修默想小篇
不可殺人

不可殺人(20:13)

不曉得你知否舊約聖經是用不同的希伯來字來論到「殺人」的。因此,有一部份的解經家認為第六誡的「殺」字是單指「謀殺」而已。但解經家Durham清楚的顯示,這第六誡的「殺」字,也就是民數記19:3, 4, 6和約書亞記20:3論到誤殺所用的同一個字,也是民數記35:30所提到在律法下執行死刑的「殺」字。所以,單靠「字義」來解釋這一誡是不足的。

Durham的分析給我們明白到這誡命和隨後在出埃及記21:12立刻宣告的刑罰,叫我們知道這誡命確是單指「謀殺」,而聖經對「誤殺」和律法上的「刑殺」是有別的處理方法。至於在戰爭中的殺戮,有時更是神所吩咐以色列人的,就如多次吩咐他們與亞瑪力人爭戰,甚至要全然的消滅他們(參撒上15:3) 。神不是出爾反爾的神。

但這是否說,神不看重人的性命嗎?絕對不是!這第五誡正正顯示神極看重人的生命,更要那些刻意奪去他人性命的人要全然承擔責任。死刑的宣判正是顯出這罪行的嚴重性。(35:16)

雖然,謀殺是極大的罪,卻不是不能被赦免的罪;「赦免」最重要的意思是被神的赦免,以至與祂和好。就如十架上的強盜之一。他之被羅馬的法律被判十架死刑,一般而言,他一定是大惡不赦,屢次殺人了。但是,當他在十架上悔改信耶穌後,得到了神完全的赦免,當晚就得進樂園與主同在但他仍要接受地上的刑罰,按羅馬的法律接受他當受的死刑。

我不願在此辯論今天「死刑」的問題,但要指出當時誡命的頒佈原意相信是叫以色列人看重人的生命,知道殺人的罪之嚴重,故此定下與這罪行相等的刑罰,一則在乎公允、二則在乎阻嚇。但還有一個作用,就是希望叫心剛硬如十架上的強盜一樣,能喚醒他們的靈魂。聽聞連環殺人犯Ted Bundy在行刑前,向James Dobson表示他已經悔改信耶穌。

第7日

請慢慢細讀每天指定的經文至少兩遍,然後反複思考問題。

經文默想
出埃及記20:1-17 (7)

請慢慢細讀每天指定的經文至少兩遍,然後反複思考問題。

第八及十誡 (20:15, 17)

(1) 什麼是偷盜?

(2) 偷盜最基本的原因是什麼?

(3) 你認為貧窮是否可以是偷盜的藉口?

(4) 第十誡與第八誡是否有關連?

(5) 你認為知足與否是與第十誡有關嗎?(參提前書6: 6-8)

(6) 知足的定義是什麼?

(7) 箴言30: 7-9的禱告在那方面與第十誡有關連?

(8) 你可以想到還有其他的途徑或方法會有助於守這兩條誡命?

今天對你主要的提醒是什麼? 你可以怎樣應用在你的生命中? 

註:下周會繼續思想第九誡和主耶穌對最大的誡命的教訓。

靈修默想小篇
誡命是從心守

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20:17)

在六條有關人際關係的誡命中,第十條明顯的告訴我們,神所看重的是我們從心中去守祂的誡命。

第五條有關孝敬父母,當然也是指到心中的孝敬,但往往從我們是否供養,照顧年老、無依的雙親可以看見。至於是否犯了殺人、姦淫或偷盜,則需要證據確鑿才能入罪。但最後的一條誡命全是「心」的問題。故此,雖然人未必看透我們,神在此叫我們曉得,祂是知道的,祂會審判我們的動機。

故此,這最後一條的誡命叫我們知道,所有的誡命都是同有一個準則神是監察內心的神。所以,當主耶穌在馬太福音第五章論到動怒是殺人的根、動淫念已等同犯姦淫等,祂不是宣佈新的道德準則,而是表明十誡從開始的真義。

無怪,當耶穌引用各條誡命時,祂屢次說:「你們聽見說」(5:21, 27, 33) ,這就指出他們聽是聽表面的誡命,卻從未明白其真義(13:13-14)

今天,我有時聽到基督徒自稱是守著十誡,作為他們的座右銘。我希望他們曉得,就是成為了基督徒,我們也無力守著這些誡命。這十誡仍是用來叫我們知罪,引導我們常常回到主的跟前,認罪、求饒恕、得赦免 (約壹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