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师记

第1日

請慢慢細讀每天指定的經文至少兩遍,然後反複思考問題。

經文默想
士師記17:1-6

請慢慢細讀每天指定的經文至少兩遍,然後反複思考問題。

在參孫死後,士師記多次的以這句話來刻畫出以色列那時代的屬靈光景:「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17:6, 18:1, 19:1 & 21:25) 。不過一般的解經家認為,由這一章開始的記載,不一定是按著年份編排的:

(1) 這已成年的兒子偷了母親約有28磅之多的銀子。為何他突然把這些銀子交還給母親呢?

(2) 此舉可以讓我們看到這人的屬靈境況多少?是因他敬畏神,還是出於迷信式對咒詛的恐懼?

(3) 為何母親(因此) 要把銀子分出來(為聖) ,獻給耶和華?

(4) 既是獻給耶和華,為何她卻「雕刻一個像,鑄成一個像」交給兒子?

(5) 為何這婦人,既出於敬拜之心,卻作出明顯與十誡(第二誡) 相違的事?

(6) 她這舉動是因「各人任意而行」嗎?為什麼?

(7) 結果,她用了多少銀子去造偶像?你以為餘下的銀子去了那裡?

(8) 這人怎樣處理這兩個(用以歸耶和華為聖的)新像?為什麼?

(9) 既然這人看來如此「敬神」,為何會作出偷盜的行為?

(10) 這件事情叫人聯想到一些信神的人在家中自設聖人或馬利亞像。他們與這人有分別嗎?

(11) 請停下思想今日對你主要的提醒是什麼?你可以怎樣應用在自己的生命中?

註:按18:17-18更清楚的記述,那母親是雕一像,並另鑄一像(carved one image and cast another idol)

靈修默想小篇
神的子民竟拜偶像?

他母親說:我分出這銀子來為你獻給耶和華,好雕刻一個像,鑄成一個像。現在我還是交給你。」 (17:3)

士師記第17章所記載的米迦的家庭是個很奇怪的家庭。他的母親看似很虔誠她是信奉耶和華的。但當發覺有人偷了自己的銀子,她卻立刻發出咒語。後來知道被咒的是自己的兒子,她似乎要藉著把兒子交還的銀子分別為聖給神去化解咒語。在把銀子歸耶和華時,卻是用來鑄成偶像,絕對觸犯了十誡。其實她只用了二百舍客勒銀來鑄造偶像,不曉得其餘的九百舍客勒去了那裡!

不過、讀到這位女士時,就叫我想起上一代的中國婦女。我生長在香港,我的同學、親友和鄰舍的家中,多有設立神位,供奉各種的神靈。他們的母親也每天勤獻香燭。但不少這樣「神心」的人,在被人頂撞時,也立時口出咒詛之言。

但士師記這裡所記載的不是中國的迷信家庭,乃是屬耶和華的以色列家庭,總應不同吧,對嗎?他們的祖先屢屢經歷神蹟奇事,現在仍有摩西律法的教導,清楚吩咐他們不可拜偶像;更有約櫃、會幕和教導他們的祭司。但是……

是的,耶和華神早知他們會如此,所以一早就吩咐他們:「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甚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20:4) 神這樣的吩咐,不單要他們不可把創造主變為被創造物的形象,更是防止他們因把耶和華變成有形的像,而導致他們日後很容易的跟隨外邦去敬拜假神、偶像。

今天一些福音派的信徒倡議可以接受擺設聖人和馬利亞的像,說只要不作敬拜之用,只用作默想就可以。其實,不但默想與敬拜只有一線之差,而且這樣的擺設是向著士師時代偶像的敬拜和「各人任意而行」的路上走!

第2日

請慢慢細讀每天指定的經文至少兩遍,然後反複思考問題。

經文默想
士師記17:7-13

請慢慢細讀每天指定的經文至少兩遍,然後反複思考問題。

(1) 既然利未人沒有地分給他們:

a. 他們可居何地?(參書第21)

b. 神這樣安排的原因是什麼?(參申10:9、民18:21)

c. 他們在以色列民中的職責是什麼?(參民16:9-1035:6)

(2) 百利恆並非是指定的利未人城市之一:

a. 你以為這年青的利未人為何要寄居百利恆?

b. 為何會來到以法蓮?

(3) 你認為他到米迦家中是「神的安排」嗎?為什麼?

(4) 這利未人應否接受米迦的聘用?為什麼?

(5) 這年青人作誰的祭司?與摩西的律法有抵觸嗎?

(6) 「現在,我知道耶和華必賜福與我」這句話是什麼意思?耶和華是否會「因此」必賜福他?為什麼?

(7) 今天的信徒是否也會有米迦相似的心態?

(8) 今日對你主要的提醒是什麼?你可以怎樣應用在自己的生命中?

註:這利未人要到處尋覓住處,可能(1) 因為約書亞劃出分予利未人的城鎮尚未被征服,或(2) 這年青利未人是因個人事故而四處奔跑。

靈修默想小篇
君尊的祭司

他回答說:從猶大的伯利恆來。我是利未人,要找一個可住的地方。 (17:9)

這位旅居百利恆的利未人,相信他的名字是約拿單(18:30) 。他來到以法蓮山地米迦的家時,自我介紹說:「我是利未人」(17:9) 。聽來好像很自然、平常的自稱,但這與「我是猶大人」或「我是便雅憫人」的自稱有很大的分別。因為一稱為利未人,就意味著:

(1) 他們是完全屬於神的:不像其他十一個支派,利未人是沒有地分給他們的。聖經就這樣解釋:「所以利未人在他弟兄中無分無業,耶和華是他的產業,正如耶和華你神所應許他的。(10:9)

(2) 他們是單單事奉神的:雖然不是每一個利未人都是祭司,但每一個利未人在神面前都有很特別的身份。就如摩西這樣對他們說:「以色列的神從以色列會中將你們分別出來,使你們親近他,辦耶和華帳幕的事,並站在會眾面前替他們當差。耶和華又使你和你一切弟兄利未的子孫一同親近他(16:9,10)

(3) 他們沒有地產的擁有:神沒有把地分給他們,只吩咐摩西和約書亞在十一個支派所分的地土中,撥出48個城市、城外的地方給他們房子居住。正如解經家Hartley所言:「因為利未人的職責是在聖所事奉,以律法教導百姓,故此他們不應被農作和畜牧所負累」(Hartley, WBC, Leviticus, 440)

這就是「我是利未人」的意思。

今天,我們都是新約有君尊的「祭司」(彼前2:9) 。當我們說:「我是基督徒」時,也就帶著相同的意味,就是說:我們全然屬主、是單單事奉祂的、而這世界非我家!

第3日

請慢慢細讀每天指定的經文至少兩遍,然後反複思考問題。

經文默想
士師記18:1-13

請慢慢細讀每天指定的經文至少兩遍,然後反複思考問題。

要明白這段經文,或許我們需要記得(a) 但族是擁有64,400二十歲及以上的男丁(26:43), (b) 他們未能趕出亞摩利人,反被強逼住在山地(1:34) (c) 他們現正尋找較易服的鄰近城市,(d) 約櫃與大祭司是在以法蓮地的示羅。

(1) 米迦怎樣接待這五個探子呢?為什麼?

(2) 為何他們對這利未人如此感興趣,問他這麼多問題?

(3) 這利未人怎樣回答他們?祭司是否可以被聘的?

(4) 這「祭司」所供職的是一個什麼的地方?你以為神會向他說話嗎?

(5) 他在第6節的回答可犯了十誡嗎?為什麼?(可參出20:7)

(6) 這祭司所為可以給我們什麼警惕?

(7) 探子在回報中,鼓勵百姓上去得地時提出了什麼理由?

(8) 如果那地的民並非安居無慮(NIV譯為沒有防禦) 的話,他們是否就不應取那地呢?

(9) 其實應否取地最重要的因素該是什麼?

(10) 今日對你主要的提醒是什麼?你可以怎樣應用在自己的生命中?

靈修默想小篇
妄稱耶和華的名

你們到了那裡,必看見安居無慮的民,地也寬闊,神已將那地交在你們手中;那地百物俱全,一無所缺。 (18:10)

在今天所讀的經文中(18:1-13) ,神的名字兩次被提到來支持攻打那「安居無慮」(NIV譯為全無提防) 的民。

首先是那作「祭司」的,引用神的名來回答但支派探子的求問,說:你們的道路是在耶和華面前的(18:6)

然後,這些探子回報時也引用神的名來鼓勵但支派的人去攻城,因為那地的居民全無防禦。(18:10)

但這是否說神真的在他們當中,顯出祂的心意與讚同呢?

我們都知道,那位所謂的祭司不是單事奉耶和華的。他在米迦的家中同時供奉其他的偶像;不要說約櫃尚存,在示羅有神指定的祭司在那裡事奉神和百姓的。神豈會喜悅這位「祭司」呢?神豈會向他說話呢?在被探子要他求問神時,他根本似乎沒有求問就立刻回答,而且用神的名作答。

相信這五個探子是受到這「祭司」的回答所鼓勵,在回報時,同樣引用神的名說:「神已交那地在你們手中」,而他們的焦點似乎是放在那地的居民「全無防禦」的事上。

有一位宗派領袖愛說:神所給我們的工作是我們自己能力所做不到的。雖然我覺得不是一定的,但一件事件是否是神的心意,卻不一定與「易」、「難」有關;或用「易」、「難」來作決定的。

好像約西亞硬要攻擊強大的埃及軍旅,因而喪命(代下35:20-27) 而以色列人攻取小小的艾城也遇到慘敗(7:4) 。足見事情的難易與神的旨意不一定有關。

尋求神的旨意往往是一件非常個人性的事情,但聖經已清楚將神的屬靈和道德的準則列明。凡不合聖經原則的事情,一定不是神的旨意,因為神和祂的話語是永不改變的。但在與神話語沒有衝突的事情上,我們也需小心不要亂用神的名字,除非我們清楚聖靈的指引和感動。否則,受虧損的,不單是我們,更是神的名!

第4日

請慢慢細讀每天指定的經文至少兩遍,然後反複思考問題。

經文默想
士師記18:14-31

請慢慢細讀每天指定的經文至少兩遍,然後反複思考問題。

(1) 為什麼但人見到以弗得就想要得到?甚至連其他在米迦家中的神像也要搶走?

(2) 他們這樣作,除犯了強搶的罪外,尚有什麼不對之處?

(3) 這位「祭司」有否指出但人的錯?為什麼?

(4) 但人怎樣回答他呢?

(5) 這位祭司怎樣回應但人的話?他是怎樣的一位祭司?

(6) 作神的僕人的,該從這人身上得到什麼的提醒?

(7) 從第22-26節的記述,我們可以知道當時是怎樣的一個社會?你認為神該怎樣處置這樣的百姓?

(8) 約拿單和他的子孫就這樣當起但人的祭司有多久?

(9) 31節的評語帶出什麼的意思?(可參民12:11,13)

(10) 今日對你主要的提醒是什麼?你可以怎樣應用在自 己的生命中?

靈修默想小篇
受聘的祭司

你作一家的祭司好呢?還是作以色列一族一支派的祭司好呢?」 (18:19)

我尚記得在快要讀完神學時,有一教會有意招聘我到他們當中作牧者。在禱告等候中,我明白那想招聘我的教會對我的傳道操練會有重大的意義,但那時我的實習教會對我甚好。我就這樣回覆他們說:我想還現在實習教會愛心的債,故此希望在此多事奉一段與實習時期相同的時間,才到你們那裡。

後來當我把要離開這實習教會的消息公報後,這教會的其中一個領袖就對我太太說:「我是明白的,因為人望高處嘛。」

我知道,「神的旨意」常常被信徒濫用來做自己喜愛的事情,但這不是說神的僕人就不用小心的尋求祂的旨意並加以順從。旁人怎樣說是不重要的。當我聽到這領袖的話時,心中實在不好受,因為怎能把世俗的工作觀,引進神的家中呢!作傳道豈是一份工作而已!

這正是這利未人的「祭司」觀念。故此「他心中喜悅」的是去作一族、一支派的祭司,而不用作一家的祭司而已(18:19)。換句話說,他已成為一個可以用地位、金錢受聘的祭司!真正的神僕是金錢、地位買不來的。保羅就給我們立下榜樣。

一方面,保羅堅持為福音勞苦;另一方面,他知道以福音養生是沒有不對的(林前9:11, 13,14) 。但他仍堅持不收哥林多教會分文(9:15) ,因為他身為神僕,不是教會的僱工。

我真的希望神的教會明白這真理,不要把牧者以僱員看待。他們不是教會的員工,乃是代表神作弟兄姊妹靈魂的牧者。故此,教會最好不要與牧者像世俗的公司定「合同」(contract) ,乃要跟隨神與祂子民的模式立「約書」(covenant) 。約書是重關係,是講恩典的。世俗的合同就是所謂「你做初一,我就做十五」,以利害為要的關係。神的家必須與世俗和偶像的殿有別。

第5日

請慢慢細讀每天指定的經文至少兩遍,然後反複思考問題。

經文默想
士師記19:1-22

請慢慢細讀每天指定的經文至少兩遍,然後反複思考問題。

(1) 神對利未人的心意是什麼?(可參第282日有關利未人的經文)

(2) 以第19章的事為例,利未人與神的心意有何差距?

(3) 他是否作神僕人的榜樣?為什麼?

(4) 你以為他的岳父連連的留著他,用意何在?

(5) 這人情願留宿基比亞,也不願停留在耶布斯的原因何在?

(6) 你認為在基比亞「無人接他們進家住宿」的原因是什麼?

(7) 為何老年人說:「只是不可在街上過夜」?

(8) 城中的匪徒要的是什麼?

(9) 你可以怎樣以這便雅憫人的城市與你現居的城市作比較?

(10) 這樣看來,這以色列人的基比亞真的比外邦的耶布斯好嗎?

(11) 今日對你主要的提醒是什麼?你可以怎樣應用在自己的生命中?

靈修默想小篇
比所多瑪更糟

你把那進你家的人帶出來,我們要與他交合。 (19:22)

讀到這些基比亞人的惡行,自然叫人想起創世記第19章的所多瑪。不過,這裡的惡行比所多瑪更甚。

我這樣說是因為所多瑪城的人不認識神,但基比亞是以色列的城(因此,這利未人選擇不住耶布斯,情願在此過夜) ,是屬神子民的地方。雖然那個時代,像聖經所言,已淪為「各人任意而行」的地步,但這種公然得罪神,喪失人性的罪行,實在叫人驚訝、叫人難以相信!正如聖經所肯定的,「那時神的約櫃在那裡」,大祭司非尼哈尚在(20:28) ,耶和華的律法仍被宣讀;怎會有便雅憫人會變成這樣的呢?

我同意一般解經家的意見,他們這種道德靈性的敗亡,與他們未能趕出所有迦南人絕對有關。士師記一開始就告訴我們:「便雅憫人沒有趕出住耶路撒冷的耶布斯人,耶布斯人仍在耶路撒冷與便雅憫同住,直到今日」(1:21)

相信這利未人已久聞耶布斯人的大惡,但他絕對想不到,因與他們同住,便雅憫人已被耶布斯人的宗教、道德和文化所同化,而且是青出於藍!使徒保羅說得對:「你們不要自欺,濫交是敗壞善行」(Bad company corrupts good character) (林前15:33)

第6日

請慢慢細讀每天指定的經文至少兩遍,然後反複思考問題。

經文默想
士師記19:23-30

請慢慢細讀每天指定的經文至少兩遍,然後反複思考問題。

(1) 這裡所發生的罪行與創世記第19章的所多瑪有分別嗎?主要不同之處何在?

(2) 這利未人與年老人該犧牲這身為妾的嗎?為什麼?

(3) 對,這妾曾不忠,但這人就可以這樣待她嗎?

(4) 這利未人與年老人有何選擇?

(5) 既然這樣犧牲了妾,這人為何好像發現妾倒斃門前而感驚訝?

(6) 你對而言:那個叫你更吃驚:那婦人被輪姦至死?或是那人將妾的屍身切成十二塊?為什麼?

(7) 以色列四境的人對這事情有什麼的反應?

(8) 今日對你主要的提醒是什麼?你可以怎樣應用在自己的生命中?

靈修默想小篇
不同時代與文化

到了家裡,用刀將妾的屍身切成十二塊,使人拿著傳送以色列的四境(19:29)

我尚記得,在我年輕時,有一位親戚(是我姨媽的丈夫) 被人謀殺,他的屍體更被切成多塊,收藏在膠袋中。這宗新聞轟動了整個城市,因為如此殘暴的事是鮮有的。這樣恐怖的惡行也叫我一生難忘。

故此,當我讀到基比亞匪類輪姦婦人的惡行時,我像你一樣,心中充滿了憤怒。但是,再讀到這利未人把妾「分屍」,叫我毛骨悚然。前者當然是大惡的事,而且是神的子民所作的,就罪加一等了。但後者的所為,真叫人難以接受。

不過我們需要明白當時在迦南地的文化與生態。那利未人所為,雖然是極殘暴、野蠻的行為,卻更刻畫出他對妾如此遭難的憤慨。似乎他把妾如此分屍,是得到當時以色列人的諒解,也引起他們對基比亞人惡行的憤慨。

不過,如果我們把「分屍」的可怖暫放一旁,先看這利未人遠道尋妾之舉,或許我們會欣賞他對不忠的妾的饒恕;而這樣的「分屍」,也可能反映他對如此失去所至愛的哀慟的深切。

誠然,他是活在一個我們很難了解的時代與文化。

第7日

請慢慢細讀每天指定的經文至少兩遍,然後反複思考問題。

經文默想
士師記20:1-28

請慢慢細讀每天指定的經文至少兩遍,然後反複思考問題。

(1) 以色列人為這次爭戰招聚了多少士兵?

(2) 他們向便雅憫人發出什麼要求?這要求是否合理?(參申22:22)

(3) 為什麼便雅憫人竟拒絕他們的要求?你何以猜想到什麼的原因?

(4) 聖經告訴我們便雅憫人招集到多少兵力?

(5) 在被便雅憫人拒絕了他們的要求後,以色列人下一步所作的是什麼?

(6) 首兩次的戰果如何?

(7) 為何以色列人不罷休?為何他們仍先求問神而不埋怨神?

(8) 如果以色列人是如此齊心的一同征服迦南,結果應會怎樣?為什麼他們不如此作?

(9) 今日對你主要的提醒是什麼?你可以怎樣應用在自己的生命中?

靈修默想小篇
終於合一起來?

於是以色列眾人彼此連合如同一人,聚集攻擊那城( 20:11)

由士師記的開始,我們就曉得基本上所有的以色列支派都未能趕出他們已分到的地界中的迦南人:有些支派反而被趕出地土、有些被逼與迦南人同住、那些較成功的,最多是能使迦南人服苦(參士第一章) 。對,間中有兩支派合力得地(1:3) ;而河東的兩支派半,原則上是應協助河西的支派得地的(1:12-18) 。但是從約書亞記和士師記的記載,似乎以色列各支派大部份的時間是各自作戰,試圖把屬自己支派地土的迦南人趕出。故此,我們看到的是有限度的成果。換句話說,神的子民,按名是一體,實際上不是合一的群體。直至聽到基比亞的便雅憫人所行的大惡。一時之間,他們竟然招聚400,000大軍來聲討便雅憫人(20:2)

當然,這樣為如此不義的暴行齊心是應該的,特別鑑於便雅憫人對犯罪者之包庇。其實便雅憫支派此舉是叫人難以明白的。但無論原因何在,他們被攻打是咎由自取的,特別是眾支派是先要求他們交出犯罪者。在他們拒絕後,以色列人才與他們爭戰。

不過,我不禁的在想,如果他們在趕出迦南人這事上能如此的齊心,豈不可以避免被迦南人同化,不至拜偶像,也不至落到這可怕、犯罪的光景嗎?

今天的教會豈不應在這事上作同樣的反思?如果我們齊心努力的傳福音,向世人作福音的見證,我們就不至浪費這麼多精力,在教會中彼此的爭鬥了。「這天國的福音,要傳遍天下,對萬民作見證」(24:14)的日子豈不會更早的來臨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