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慢慢細讀每天指定的經文至少兩遍,然後反複思考問題。
引言:
讓我們稍為重溫上周讀到的經文主要內容:
雖在敵人不斷的威嚇之下,耶路撒冷的城牆終於修妥。城中餘下的居民甚為稀少,不利於城市長期的防守,也叫城市的發展成為問題。神就感動尼希米的心(7:5) ,先找出第一次回歸的人的家譜記錄。在此同時,以色列人「如同一人」的聚集在耶路撒冷,並請以斯拉拿出律法書來讀給他們聽(以斯拉似乎沒有像十三年前回歸時擔任同樣的領導地位) 。他就站著整個上午大聲的誦讀,跟著有利未人使百姓明白(或是繙譯,或是加以解釋則不得而知) 。次日如小組查經那樣,由以斯拉繼續向族長、祭司和利未人講解。讀到守住棚節的吩咐,他們立刻使用還有的兩個星期時間作準備。按律法的吩咐,搭建帳棚;眾人大大喜樂的守節,並在第八天(即第7個月的第22日)守嚴肅會。
9:1-4
(1) 守住棚節,特別是最後一天的嚴肅會,立刻帶來了什麼後果?(9:1)
(2) 為什麼在聽到律法的宣讀和明白個中意思時,尼希米先是吩咐他們「不要悲哀哭泣」(8:10) 反要歡樂,因而眾人大大喜樂的守住棚節;但守節後卻立刻轉回更大的哀傷,甚至禁食、穿麻、蒙灰?
(3) 從第十章的記載,我們知道這哀傷的懊悔,帶來了一個具歷史意義的壯舉,就是全民與神嚴肅的立約,從此要謹守律法。在立這影響及後幾百年以色列人宗教生命的約之前,他們由利未人帶領作出很有意義的冗長禱告:
a. 在這與立約有關的禱告之前,他們用了相信是三小時的時間先念律法,再用三小時的時間認罪敬拜:這先後的次序可有什麼重要性?如果你照這樣做,你以為會帶給你什麼後果?(不妨一試)
b. 聖經在此特別的指出,作這樣準備立約的人是「與一切外邦人離絕」的人:是什麼意思?
這章餘下的篇幅記載這冗長、特別的禱告。讓我們逐段的細思,特別留意到:
- 每段的重點是什麼;
- 為何在與神立約承諾謹守律法前就特別的提到;和
- 有否引起你的共鳴?
9:5-6敬拜的禱告
(4) 為何他們要以敬拜為始?
(5) 「祢,惟獨祢,是耶和華」是什麼意思?
(6) 他們論到神不單是造了天,還有天上的天、天上的萬象:按他們當時對宇宙的有限了解,已經這樣的發出讚美,今天你對宇宙有什麼更深的認識?你當怎樣讚美神?
(7) 祂創造地上和海中的一切:試停下就此默想,並發出你向神的讚美。
(8) 他們從這物質的世界轉到靈界;連天軍也敬拜神:你可以就以上的思想,寫一首你對神讚美的短詩嗎?
(9) 試把你所寫下的與他們在第5節的讚美作比較:你對他們的讚美有共鳴之處嗎?
(10) 請停下來思想今日對你主要的提醒是什麼?你可以怎樣應用在自己的生命中?
「這月二十四日,以色列人聚集禁食,身穿麻衣,頭蒙灰塵。」 (尼9:1)
以色列人剛剛以喜樂守了一星期的住棚節(8:17) ,突然之間卻變為哀慟。當時似乎並沒有什麼先知或人的責備,他們竟然齊集起來,為罪懊悔到一個地步:「禁食、身穿麻衣、頭蒙灰塵」—這些都是深切悔罪的表現。
當然,這是聖靈工作所至。惟有聖靈能叫人的心被責備以至作出真誠的懊悔,特別是叫全體的心齊被感動。
不過,他們的哭泣是始於該月的頭一天。當他們聽到律法的誦讀(可能已很久沒有聽到了),而且更被講解到他們明白。我們不知道所讀到的是摩西五經的那一處,但既然以斯拉的誦讀維持了整個上午,繼而是利未人的講解,相信律法的大部份是被讀出了。但不論所讀的是責備或勸勉的話,當我們認識到神是誰和祂的作為,更認識到我們是誰和我們所得罪祂之處,我們就不能不屈膝敬拜、俯伏的認罪。相信當時的以色列人就是這樣。
雖然,因著尼希米的吩咐,更因著守住棚節之故,他們轉哭泣為歡樂。但在守節中他們念到神的恩典和拯救,跟著守一天的嚴肅會,他們這樣的親近神,豈能不重新叫他們看到尚未對付的罪呢?故此,他們內心所產生的不單是悔意,更是一個定意要重新向神立約,謹守遵行神的律法。
但我更欣賞他們的是,要作這極重要、歷史性的決定時,他們先以一段不短的時間(相信是三小時) 來一齊誦讀神的話,然後再用三小時來公開認罪、敬拜後,才嚴肅的與神立約,願意「謹守遵行」神的一切誡命、典章、律例(10:29) 。這證明他們所作的不是出於一時的衝動,乃是聖靈的感動。
這樣看來,尼希米之停止他們當初的哀哭,就更顯出他們的哀慟是真實的、持久的。故此,現在尼希米再不禁止他們,而是帶領他們一起作出這歷史性的立約,要從此遵守神的律法。
反觀今天,我們太過強求弟兄姊妹的表面懊悔和復和(the appearance of repentance or reconciliation) ,而忽略了真正的懊悔和修好完全是聖靈的工作,不是我們的責備和催促可以做得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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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們繼續逐段的思想這篇禱告:
(1) 9:7-8信實的神的揀選
a. 提到亞伯拉罕被揀選的重要性何在?
b. 神怎樣揀選亞伯拉罕?揀選他的原因是什麼?
c. 為何他們說神是公義的?
d. 這段禱告的重點是什麼?
(2) 9:9-12為奴被釋放
a. 在形容神的拯救時,第9、10節用了那三個動詞?
b. 論到在法老和他的臣僕身上所施行的神蹟,他們指出神藉此「得了名聲」:你有否想到這是拯救以色列人出埃及其中重要的後果呢?你可以怎樣應用這結果在你得拯救的身上?
c. 在出埃及後,所立刻提到的是什麼?(9:12)
d. 這段禱告的重點是什麼?
(3) 9:13-14 律法的賜下
a. 律法是怎樣賜下的?
b. 為何這禱告中說律法是正直、真實和美好的?
c. 為何在眾多的誡命中,在此特別提到安息日?
d. 這段禱告的重點是什麼?
(4) 今日對你主要的提醒是什麼?你可以怎樣應用在自己的生命中?
「祢也得了名聲,正如(或作直到) 今日一樣。」 (尼9:10)
以色列人這裡的禱告,既冗長又動人,更代表了他們整體的心意。
在這禱告中,「祢」(指耶和華神) 出現了非常多次,明顯地,神是整個禱告的中心。對,他們當時仍身為外邦人的奴僕(9:37) ,但是他們不是以自己的慘況為中心,仍以神為中心。這正顯出他們當時與神的關係的改變。他們不再為自己的原故相信神,乃為神的原故。也因這原故,他們的禱告是以敬拜為開始的—表明神是這禱告的中心!
故此,當我們讀到重述神與亞伯拉罕立約,和出埃及記的事蹟時,「祢」不斷的出現,叫一切的榮耀、頌讚和權能都歸於神。看來,那個世代的以色列人真的是從列祖的失敗中學到了功課。
今天你和我又如何呢?我們是為神的原故相信、事奉祂,或是為自己的原故呢?或許,我們可以看看今天我們所作的禱告,是否以神為中心呢?是否以神的榮耀和尊貴為中心?還是單單是以我們自己和我們的需要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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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們繼續逐段的思想:
(1) 9:15 從天上來的供應
a. 神在曠野對以色列人有眾多的供應,為何特別提到嗎哪和磐石出水?
b. 這段禱告的重點是什麼?
(2) 9:16-18 拜金牛犢之罪
a. 這禱告怎樣形容他們先祖犯這罪?
b. 這段禱告的重點是什麼?是他們的罪還是神的憐憫?
(3) 9:19-21 曠野四十年的生涯
這段禱告的重點是什麼?
(4) 9:22-25 應許的實現
a. 這禱告提到進入應許地:你可留意到每一節的主角是誰?是「你」(即神) 還是「他們」?
b. 這段禱告的重點是什麼?
(5) 今日對你主要的提醒是什麼?你可以怎樣應用在自己的生命中?
「你還是大施憐憫,在曠野不丟棄他們 ……」 (尼9:19)
昨天,我們思想到那以神為中心的禱告開始的一段,我就指出那一段有不少的「祢」。今天這一段也是一樣,按英文NIV譯本,第15-25節就有23次提到「祢」—即是指神。
這一段其實是提到以色列人眾多的罪,特別是在亞倫帶領下以色列人拜金牛犢的大惡。但是罪越多、越大,卻同時顯出神的憐憫越廣、越闊。其實,他們整個禱告可以用這句話來總結:若非是神的憐憫…!
我們不要忘記,這禱告是他們與神立約的「前言」,故此,他們深知不是因為他們現在立志遵守神的律法,神就必須接納他們,必須赦免他們和列祖的大惡。一切仍全在乎神的憐憫,他們的立志才得神的接納。所以在這長篇禱告的背後,顯示他們認識到,若非是神的憐憫,他們不能重回耶路撒冷;若非是神的憐憫,他們不能重建聖殿;若非是神的憐憫,他們不能重建城牆。
故此,若非是神的憐憫,這約也不會被神接納!
今天也是如此。我們不是憑自己能作什麼去得神的悅納。我們的義行,全像污穢的衣服(賽64:6) 。就是今天,我們能夠親近神,全賴神的憐憫,藉著祂為我們獻上的祭物—主耶穌基督—我們才能親近祂。基督是我們的義(林前1:30) 。今天,我們仍是憑這義來到神的面前,不是憑我們自己的義。
請慢慢細讀每天指定的經文至少兩遍,然後反複思考問題。
讓我們繼續逐段的思想:
(1) 9:26-27 雖犯大惡仍得拯救
a. 這段怎樣形容他們先祖的罪行?
b. 這段禱告的重點是什麼?
(2) 9:28 惡性的循環
a. 這段指出什麼的惡性循環?
b. 這段禱告的重點是什麼?
(3) 9:29-31 神的長久忍耐
a. 他們的先祖怎樣試探神?
b. 神是否真的寬容,任由他們繼續犯罪?
c. 這段禱告的重點是什麼?
(4) 9:32-35 苦難是真實的
a. 這裡所論的苦難是指什麼?
b. 他們在此為直接導致他們現受苦難的罪求赦:
i. 試逐一列出他們所承認的罪。
ii. 這禱告怎樣顯出他們的痛悔?
iii. 他們基於什麼向神求憐憫?
(5) 今日對你主要的提醒是什麼?你可以怎樣應用在自 己的生命中?
「在一切臨到我們的事上,你卻是公義的;因你所行的是誠實,我們所做的是邪惡。」 (尼 9:33 )
這禱告的末段,有幾樣事情是值得我們思想的:
(1) 真誠的認罪:先前的「祢」,現在被很多的「他們」取代了:「他們」當然是指先祖,特別是在「分國」時代的以色列人。這裡罪行的數算是誠實的、是生動的:
- 將祢的律法丟在背後;
- 殺害勸他們歸向祢的先知;
- 大大惹動祢的怒氣(或作褻瀆)
- 但他們得平安之後,又……行惡。
(2) 肯定神的憐憫:雖然數算他們眾多的大惡,但每一次的罪卻更顯出神的長久忍耐:
- 垂聽,照祢的大憐憫(9:27)
- 屢次照祢的憐憫(9:28)
- 祢多年寬容他們(9:30)
- 然而祢大發憐憫(9:31)
(3) 肯定神的公義:就是提到現今的苦難時—看來是神憐憫的盡頭,叫南、北兩國相繼滅亡,引至被擄成奴—也沒有半點埋怨,全把責任承擔在自己身上:「在一切臨到我們的事上,祢卻是公義的……我們所作的是邪惡」(9:33)
(4) 全然的順服:這禱告最特別的地方在於好像是沒有結尾的。這禱告似是在乎作立約的跳板:在數算神的無盡忍耐和憐憫,和列祖重複又重複的大惡後,他們沒有要求改變現況,沒有為復國、趕出外邦的政權而祈求;單單以立約謹守律法為依歸。對,不如此祈求可能有政治的因素,但卻給我們看到禱告的真諦—就是完全的順服。因而,這個禱告可以作這樣的歸納:
- 神阿,祢是創造主,是有絕對主權的耶和華;
- 祢既揀選亞伯拉罕,祢是會守信到底的;
- 祢已成就應許,引領我們進入應許之地;
- 對,先祖是重複的犯大惡得罪祢,但祢一直重複的以憐憫恩待我們;
- 我們今日的苦難全因我們沒有謹守祢的律例;
- 故此,我們確實的要向祢立約重守律法。
至於後果、前途全在祢手中—我們信靠祢繼續的憐憫和信實。
請慢慢細讀每天指定的經文至少兩遍,然後反複思考問題。
讓我們完成這篇禱告的反思:
(1) 9:36-37 仍是為奴
a. 他們現在豈不是已把聖殿和城牆重建了嗎?為何仍說是「遭了大難」?
b. 這段結束的禱告內容怎樣接連他們跟著要立的約呢?
(2) 為要使這約成為「確實的約」,他們怎樣作?
(3) 那些人有份參與簽名?(有否留意到以斯拉的名字不在其內?)
(4) 其他沒有份簽名的民眾卻以甚麼來參與「確立」這約?誰是這些「其餘的民」?
(5) 他們發咒起誓要作什麼?
(6) 他們現在所立的約反映出他們已從過往的歷史學了什麼重要功課?
(7) 藉著這幾天思想他們的禱告,和他們現在所立定的心意,你可得到什麼提醒?你可以怎樣應用在自己的生命中?
「簽名的是哈迦利亞的兒子省長尼希米……祭司……利未人……又有民的首領……其餘的民……發咒起誓必遵行神藉祂僕人摩西所傳的律法……」 (尼10:1-29)
我們可以從以下數點看到以色列人這一次立約把摩西律法成為他們整個民族的生活中心,是非常嚴肅和認真的:
1. 首先,這約是他們的政治和宗教領袖一同簽署的:由尼希米帶頭,跟著就是祭司、利未人、和民間的領袖(10:1-27);
2. 但參與立約的更是整體的子民。聖經清楚的指出,這樣參與許諾的百姓是「一切離絕鄰邦居民歸服神律法的」,更是「凡有知識能明白的」(10:28) 。意思是他們先有悔改的心志,也是明白他們所作的決定,並非出於群眾的壓力;
3. 當然,這些百姓不可能人人都在這約上簽名的。但為要同樣表明心志,他們就發咒起誓必遵行神藉祂僕人摩西所傳的律法(10:29) 。
無怪這次立約遵守律法對後世有深遠的影響,像解經家William Barclay指出:
「在他們的歷史中曾有一天,他們公開承認律法的首要地位,這是出於他們刻意的決擇,叫以色列人因此成為很特別的律法子民。在以斯拉和尼希米的領導下,百姓容許歸回耶路撒冷重建他們破爛的城市,重拾他們民族的身份。當有一天,以斯拉拿起律法書唸給他們聽時,就產生了一個全民的決定,誓要遵守律法……從那天開始,研讀律法就成為所有專業中的首要;而研讀律法就成為大公會的領袖—文士的責任……
雖然(重獲) 政治勢力已是不可能,他們卻擁有律法。對他們而言,這律法正是神自己的說話—是世上最偉大和寶貴的擁有。」(Barclay, Matthew II, 281/2)
請慢慢細讀每天指定的經文至少兩遍,然後反複思考問題。
這段關乎他們立約要謹守遵行神的律法的詳細內容:
(1) 為何首先提到的是不與那地居民通婚的決意?有什麼重要性?
(2) 在立約守安息日時,特別提到什麼?有何重要性?
(3) 繼續的承諾(10:31下) 與尼希米在5:9-11有什麼關係?這承諾的遵守有什麼重要後果?
(4) 10:32是什麼承諾?(參出30:11-16) 這承諾的遵守有什麼重要後果?(註:由半舍客勒改為三分一,相信是反映錢幣制度的改變)
(5) 現在祭司和利未人也作出承諾奉獻獻祭用的柴,因此澄清了利未記1:17和6:12ff所提的責任。像其他在這約中特別提到的承諾,反映出祭司和利未人在這方面的罪。既是如此,你可以想像到過往在缺乏柴的供應時,聖殿的敬拜是落到什麼光景?
(6) 繼而百姓重新承諾作什一的奉獻,初熟和頭生的奉獻等等。這樣的遵守,有什麼重要性?
(7) 最後,祭司和利未人承諾重新實施對各樣帶到神殿的奉獻作合宜的安排和處理,以至「不離棄我們神的殿」。這些承諾反映出過往70年聖殿被重建後,聖殿的光景是怎樣的?
(8) 讀到這裡,試停下來想像一下:百姓不再與異族通婚,因而不再敬拜偶像、安息日完全不作工的安息、貧者不至沒有翻身的機會、百姓按時什一奉獻,祭司和利未人不用尋外快,有充足的供應,能專心照顧神的殿—這會是一群怎樣的神的子民?特別是與他們的列祖的社會有什麼分別?
(9) 今日對你主要的提醒是什麼?你可以怎樣應用在自己的生命中?
「我們就不離棄我們神的殿。」(尼10:39)
在尼希米帶領下的以色列人是很特別的:
1. 他們這一次跟神立約,與以前在摩西(出24:3-8;申29)和約書亞(書24:1-25)的時代不同:是他們作主動的。這當然是聖靈的感動:在聽到律法書的誦讀,明白了神的話語,他們就作出如William Barclay所說的具歷史性,對以色列民族有深遠影響的決定。他們是出於自願的,不是神藉著任何人向他們作什麼的呼籲;
2. 對,他們沒有像在摩西時代那樣以灑血來立約,而是按當時的規模,鄭重的由政府、宗教和民間領袖一齊簽署的;更加上全民齊聲發咒起誓而立的;
3. 還有,這約所定的條例,不是空泛的原則,乃是確實的細則。目的明顯是要更正他們目前或近年來所干犯或忽略了的律例;好像:
a. 與鄰邦的嫁娶(10:30)
b. 在安息日作買賣(10:31)
c. 第七年的免債(10:31)
d. 出埃及記30:11-16所指定的聖殿「人頭稅」 (10:32-33)
e. 祭司與利未人自己當承擔的獻祭的柴(10:34)
f. 並什一奉獻、所熟、所生的奉獻等等,和祭司與利未人要妥善處理這一切,使神殿的工作和事情不至被忽略(10:35-39) 。
我相信,他們這樣慎重的立約,重新遵守律法確是討神喜悅的。可惜的是,他們尚不曉得,按著自己的力量,不論怎樣的認真立約,也不能守住神的律法的。其實,沒有人能夠!故此,我們不久就讀到,當尼希米暫離耶路撒冷一段日子裡,他們就有人干犯了安息日(13:15) 。
律法當然是好的,但至終,像保羅指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羅3:20) ,好叫我們知道要就近神,求祂的饒恕,單單信靠給我們所預備了的贖罪祭—就是基督耶穌。
故此,雖然在尼希米的領導下,的確帶來了復興,但這以遵守律法為本的復興,至終叫這群「律法子民」變成了「律法主義」的子民,被主耶穌所責備的。
這也是今天我們需要警惕的。我們不要以有「神話語的子民」而沾沾自喜。今日祂的話語,同樣是要引導我們到神的面前,叫我們知罪;知道惟有單單信靠神力量,倚靠神的赦免,我們才能過討祂喜悅的生命—這是作神話語子民的真義。
請慢慢細讀每天指定的經文至少兩遍,然後反複思考問題。
(1) 現在尼希米正式處理7:4所提到耶路撒冷「城是廣大,其中的民卻稀少,房屋還沒有建造」的問題。第1-2節所提到的「甘心樂意」的人包括誰?
(2) 為什麼耶路撒冷要有足夠的居民是這麼的重要?
(3) 這裡兩次稱耶路撒冷為聖城,是被擄歸回的首次。這樣的稱呼對耶路撒冷有足夠的居民有什麼重要性?
(4) 尼希米在此把「本省」住在耶路撒冷的首領名字記載下來(他們不一定是被迫的) ,包括了猶大和便雅憫人,祭司,利未人和守門的等等。第20節像備註式的提到其他以色列人(相信是大部份人) 住在其他城邑。這有什麼用意?
(5) 第23節特別提到對歌唱者的安排是出自波斯王的命令。為何波斯王會發出這樣的命令?
(6) 解經家Jamieson, Fauset & Brown指出這裡所提到的「村莊和屬村莊的田地」(11:25-30) 是以前被巴比倫人完全摧毀之地,相信現已重新被建造起來(627) 。尼希米在此指出這些地土,從別是巴直到欣嫩谷都有人重新居住了,用意何在?
(7) 這一章的總意是什麼?
(8) 今日對你主要的提醒是什麼?你可以怎樣應用在自己的生命中?
「百姓的首領住在耶路撒冷。其餘的百姓掣籤,每十人中使一人來住在聖城耶路撒冷,那九人住在別的城邑。」(尼11:1)
當尼希米完成修補城牆的工程後,他知道同時必須確保城市的安全和正常的運作。可惜的是,當時「城是廣,其中的民卻稀少,房屋還沒有建造」(7:4) 。
故此他首先找到90年前在古列時代,在他的詔令通告下回耶路撒冷首批人的名單,看看誰該留在耶路撒冷。經過這八、九十年的時光,那些原本遷回耶路撒冷的百姓和領袖,相信是因這地確是非常貧瘠、破爛,加上鄰邦的的威嚇,甚至暴力的騷擾,又沒有城牆的保護,多已遷到其他的猶大和便雅憫地。
不過,在處理這事情之前,剛巧百姓因讀到律法書而悔罪,更決志與神立約,重新謹守律法。就在這情況下,耶路撒冷在他們被擄歸回這麼多年間,第一次重新被稱為「聖城」(11:1,18) 。是的,在此之前,耶路撒冷是失去了「聖城」的意義的:
- 百姓根本沒有遵守律法,把律法丟在背後;
- 聖殿雖然在60年前得重建,但百姓卻沒有律法的教導;
- 百姓沒有什一的奉獻,沒有足夠的祭司和利未人,他們「都住在猶大(其他) 城邑」(11:3) ,聖殿在本質上是名存實亡的。
現在,百姓既然悔改,定意謹守律法,重新把當納的帶進聖殿,耶路撒冷重新成為聖城—是神居住之處。故此,我們讀到,一些百姓和領袖甘心樂意的遷回耶路撒冷,甚至「百姓都為他們祝福(或譯稱讚他們)」(11:2)
我們不曉得這些自願遷回的是誰,但相信確是包括11:1所提到百姓的領袖。既是領袖,他們率先作榜樣,百姓自然會跟隨。不過,自願遷回的明顯仍屬少數,故此尼希米要掣籤,使十中其一的百姓,也要遷回耶路撒冷。
如果我沒有算錯,一共有3,044家遷回。以猶太人一般是生養眾多的,相信遷回的人口,一定超過15,000人—這對重建城市是重要的。
他們這樣的遷移是值得稱讚的,因為他們是跟隨著九十年前回歸人的腳蹤,「就是一切被神激動他心的」腳蹤(拉1:5) —他們不是為自己的原故歸回,乃是單單為神的殿!其實他們現在的情況與這首批回歸人的情況分別不大。除了城牆被修妥外,房屋尚未建造(7:4) ,他們要從頭開始;外敵的威嚇仍存在。不過,不同的是,他們現在是一個靈裡更新的群體—齊心合意的謹守神的律法,叫耶路撒冷重新成為「聖城」—神願意居住在其中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