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週我們會繼續研讀舊約申命記。請細心慢慢讀每天指定的經文至少兩遍,然後反複思考問題。
20:1-15—個別的律法—與非隣邦爭戰的條例
戰爭是國家要面對的現實:遇強敵時,以色列人當如何是好?(20:1)
(1) 為何出戰前要先由(大)祭司說話?(20:2)
(2) 祭司要向出戰的軍兵說什麼?(20:3-4)
(3) 免兵役的條例(20:5-8; 亦參下註)
a. 免役的第一、二類是什麼人?(20:5-6)
b. 背後的原因是什麼?(與神賜應許地的因由有關嗎?)
c. 免役的第三類是什麼人?(20:7)
d. 背後的原因是什麼?
e. 免役的第四類是什麼人?(20:8)
f. 第四類人免役的原因是否合理?為什麼?
g. 雖然摩西並沒有交代不願免役者的處理:你認為他們可以出戰嗎?
(4) 聖經告訴我們新約信徒是處於屬靈爭戰中(林後10:3-4;弗6:12):我們可以怎樣應用以上原則在我們身上?
(5) 為何這裡說要先求和睦?(20:10-11)
(6) 他們要怎樣處理所擄掠的婦女、孩子和牲畜等?(20:14)
20:16-20—個別的律法—與近隣爭戰的條例
(7) 與近隣(所提的六個邦國)爭戰的條例,和與遠處的邦國爭戰的條例主要有什麼分別?(20:16-17)
(8) 原因何在?
(9) 該如何處理果樹?(20:19)
(10) 原因何在?(20:20)
(11) 今天你得到的主要提醒是什麼?你會怎樣應用在你的生命中?
註:“按(猶太史家)約瑟夫所載(Ant. iv. 8, 41),可享用(剛奉獻的)房屋一年……初植的果樹(按利19:23ff)……頭三年的果子不能被吃用,第四年的收成歸耶和華;惟有第五年的果子才能吃用……(至於新婚者免役期),按24:5……是延至一年,包括其他公事。” (K&D, 939) 不過,按利未記19:23的條例似是適用於剛進應許地的種植而已。
請細心慢慢讀每天指定的經文至少兩遍,然後反複思考問題。
個別的律法—生命的神聖
(1) 未破的謀殺案(21:1-9)
a. 為何離命案最接近的城市要擔當罪?
b. 「以命償命」的原則(19:21) :在這原則下,該城要用什麼來贖罪?
c. 為何贖罪的母牛犢是要從未負軛或耕地的?而贖罪地點要在有流水、未耕之谷?(可參下註)
d. 長老除洗手外,尚要作什麼?(21:7-8)
e. 除非如此,該城會怎樣?(21:9)
f. 你認為這條例會給整個城市產生什麼果效?
(2) 取被擄的女子為妻(21:10-14)
a. 你認為古時一般的民族會怎樣處理所擄來的婦女?會有嚴格的規定嗎?
b. 為何神要定規給這些被擄的婦女一個整月來「哭喪」?
c. 不許把這被娶的賣掉或變作婢女的原因是什麼?
d. 這裡的規條會使選民與別國有什麼分別?
(3) 對妻兒不可偏私(21:15-17)
a. 這條例要保障什麼?
b. 若沒有這條例,他們可以怎樣藉著亞伯拉罕的先例來作?(見創21:10)
(4) 干犯第五誡(21:18-21)
a. 十誡中之第五誡是怎樣說?(見出20:12)
b. 這樣的吩咐是否適用於凡是悖逆的兒子?為什麼?
c. 你認為這規條是作父母容易遵守的嗎?為什麼?
d. 這條例的總意是什麼?(21:21)
(5) 死在木頭上(21:22-23)
a. 在眾多的刑罰中,釘在木頭上代表什麼?
b. 為何不可留屍首在木頭上過夜?
c. 「被挂的人是在神面前受咒詛的」。耶穌又如何?(參加3:13)
(6) 今天你得到的主要提醒是什麼?你會怎樣應用在你的生命中?
註:“有關贖罪地點的條例相信是因流水會把血沖去,而其地不會因開墾而使血被顯露。” (K&D, 942)
請細心慢慢讀每天指定的經文至少兩遍,然後反複思考問題。
個別的律法—我們會把這裡幾個不同的條例作如下處理、思想:
要作好鄰舍—22:1-4; 6-8
要遵守神創造的各從其類—22:5, 9-11
要遵守一切命令—22:12
(1) 22:1-4—要作好鄰舍(一)
a. 22:1-3的條例的原委是什麼?
b. 人若不遵守的普遍原因是什麼?
c. 牛驢多因負重軛而跌倒,非一人之力可扶起的:這規條是否比以上幾項容易遵守?
d. 若不遵22:4的條例,其原因會是什麼?
(2) 22:6-8—要作好鄰舍(一)
a. 這條例是否與「人道」有關?何以見得?
b. 取蛋或雛鳥,相信是作食用:放母鳥有什麼實際的原因?
c. 第8節的條例的目的是明顯的:我們今天可以怎樣應用?試舉例。
(3) 22:5, 9-11—要遵守神創造的各從其類
a. 為何說易服而穿是「神所憎惡的」?(22:5)
b. 既是如此,今天流行的「易性別/transgender」又如何?
c. 為何在神創造天地的第三天創造植物時聖經說:“各從其類” ?(創1:12)
d. 這與這裡(22:9) 的禁例可有關係?
e. 把牛、驢同負一軛:除產生不實際的後果外,與二者屬潔淨和不潔淨的動物可有關係嗎?(可參利11:1-8)
f. 22:11的禁例或許對當時的百姓是明顯的,今天我們就不得而知—有人推想是與神不要百姓隨從埃及的習俗有關。無論如何,以上的條例一起所顯明的是什麼吩咐?
(4) 22:12—要遵守一切命令
a. 請翻到民數記15:37-41,重溫這條例的原由。
b. 這條例可以怎樣幫助他們遵守以上的律法,就算個中的原因不能完全被領會?
(5) 今天你得到的主要提醒是什麼?你會怎樣應用在你的生命中?
請細心慢慢讀每天指定的經文至少兩遍,然後反複思考問題。
個別的律法—禁止淫行
(1) 新婦的貞潔(22:13-21)
a. 與其按律法休妻(24:1ff) ,為何作丈夫的要告新婦不貞潔?
b. 妻子的父親可以怎樣作出反駁?(22:15-17)
c. 除懲治(意即鞭打)外,再加上2½磅的銀子,你認為是否足夠懲罰這無理的控訴呢?為什麼?
d. 若所控訴的證明是事實又如何?(22:21)
e. 為何神如此看重「貞潔」?
(2) 與有夫之婦行淫(22:22)
a. 這惡行的懲罰是什麼?
b. 原因是什麼?
c. 這律法對我們今天有什麼信息?
(3) 強姦(22:23-29)
a. 在城中強姦已許配別人的處女(22:23-24)
i. 這惡行的懲罰是什麼?
ii. 為何連那被強姦的也要處死?
b. 在田野強姦已許配別人的處女(22:25-27)
i. 對強姦者的懲罰是什麼?
ii. 對被強姦者的懲罰是什麼?
iii. 與上一條例作比較,這裡的處理是否公允?為什麼?
c. 強姦未許配別人的處女(22:28-29)
i. 對強姦者的懲罰是什麼?
ii. 這強姦者尚要負什麼責任?
iii. 你認為這樣的處理是否公允?為什麼?
(4) 亂倫 (22:30)
a. 這裡所論到的是那方面的亂倫?
b. 當受什麼審判?(見利18:8, 29)
(5) 以上各律法的總意是什麼?
(6) 今日你得到的主要提醒是什麼?你會怎樣應用在你的生命中?
請細心慢慢讀每天指定的經文至少兩遍,然後反複思考問題。
23:1-8—個別的律法—禁進入耶和華的會
(1) 被禁進入耶和華的會的第一類是什麼人?(23:1)
(2) 原因是什麼?
(3) 第二類是什麼人?(23:2)
(4) 原因是什麼?
(5) 第三類是什麼人?(23:3)
(6) 原因是什麼?(23:4-6; 可參民22-24)
(7) 第四類是什麼人?(23:7-8)
(8) 第四類人在什麼情況下可進入耶和華的會?
(9) 以上的律例的總意是什麼?
23:9-14—個別的律法—保持戰營的聖潔
(10) 為何夢遺被視為不潔?(23:9; 民5:2)
(11) 如何把這不潔除去?(23:10-11)
(12) 如何處理便溺?(23:12-13)
(13) 這些律例的總意是什麼?(23:14--註:K&D指出“那裡有污穢” 直譯為“那裡有赤裸”)
23:15-25—個別的律法—其他的條例
(14) 為從外邦逃來的奴僕所定的條例,目的何在?(23:15)
(15) 23:17是指廟姦(原文) 、23:18則指一般的娼妓:對神而言,二者有什麼重要分別?
(16) 不論是那一類,23:18有什麼吩咐?原因何在?
(17) 為何神不許向弟兄收取利息,卻許向外邦人取利?(參利25:36-37)
(18) 我們該怎樣應用這條例?
(19) 對許願的條例的總意是什麼?(23:21-23;亦參太5:33-37)
(20) 23:24-25的條例的總意是什麼?
(21) 我們可怎樣應用這條例?
(22) 今日你得到的主要提醒是什麼?你會怎樣應用在你的生命中?
請細心慢慢讀每天指定的經文至少兩遍,然後反複思考問題。
24:1-4—個別的律法— 離婚與再婚?
(1) 丈夫因妻子「不合理」、令他「不喜悅」就可以休她,你說合理嗎?
(2) 主耶穌說摩西定這律法的原因是什麼?(可10:2-12)
(3) 這裡的條例給被休的妻子有什麼保障或權利?
(4) 為何這丈夫不能重娶這已被休的妻子?(24:4)
24:5-6; 10-15; 17-22—個別的律法—憐憫的律法
(5) 對新婚者的豁免(24:5) :除兵役外,尚有什麼其他的豁免?為什麼?
(6) 借貸的當頭(24:6, 10-13)
a. 不論是「磨石」(24:6) 或是「衣服」(24:12) ,這些條例的總意是什麼?
b. 你可想到有其他可應用這些條例之處?
c. 為何不能進人家中拿當頭?(24:10-11)
(7) 僱工工價(24:14-15)
a. 這裡規定僱主如何不可欺負僱工?
b. 為何這條例適用於以色列人和寄居的僱工?
c. 這條例可怎樣應用於今天?
(8) 保護寄居、孤兒、寡婦的條例(24:17-22)
a. 這裡有關當頭的條例,與24:20-13之條例有什麼不同?
b. 為什麼?(24:18)
c. 24: 19-22的條例的總意是什麼?
d. 原因何在?(24:22)
e. 這條例的原委可怎樣應用於今天?
24:7-9; 16—個別的律法—其他的律法
(9) 為何拐帶是如此的大惡,要受死的審判?(24:7)
(10) 大痳瘋之類的皮膚病已在利未記13章有詳細的條例(參下註) :
a. 為何在此作握要的重述?(24:8)
b. 摩西在此舉米利暗為例,用意何在?(24:9; 見民12:10-15)
(11) 24:16的律法有什麼重要性?
(12) 論到永生與永死,這律法的原則有什麼重要性?
(13) 今日你得到的主要提醒是什麼?你會怎樣應用在你的生命中?
註:摩西在此握要重述大痳瘋之律例,似乎重點是放在要百姓絕對的遵從祭司按利未記的律法的處理,就像米利暗也絕對的遵從吩咐(民12:14-15) ,免得漫延到其他人。
請細心慢慢讀每天指定的經文至少兩遍,然後反複思考問題。
個別的律法—其他律法
(1) 笞責之限(25:1-3)
a. 這一段的律法保障了施法公正的那幾方面?
b. 不可打超過四十次的定例是要保障什麼?
c. 你認為猶太人改之為四十減一下的原因是什麼?(林後11:24)
(2) 善待牛隻(25:4)
a. 這定例的原因是什麼?
b. 使徒保羅怎樣應用此例在神僕身上?(林前9:9-11; 提前5:17-18)
c. 我們可以怎樣應用這裡的原則在今天商業社會中?
(3) 娶兄弟的寡婦之例(25:5-10)
a. 這習俗在「猶大」這人的家庭中出了什麼問題?(見創38)
b. 摩西把這習俗定為律法的原因是什麼?(25:6)
c. 若有兄弟不願履行這條例,可有什麼原因?(可參創38:9)
d. 這生還的兄弟是否完全沒有選擇的餘地?
e. 不履行這條例會帶來什麼後果?(25:7-10)
(4) 男人「下體」的神聖(25:11-12)
a. 這裡形容妻子作事的動機是什麼?
b. 既是如此,為何要受到如此嚴厲處分?
(5) 大小法碼(25:13-16)
a. 神怎樣看商業上的欺詐?(25:16)
b. 今天商場上有否類似的欺詐?試舉例說明。
(6) 盡滅亞瑪力人(25:17-19)
a. 以色列有眾多的敵人,為何亞瑪力人叫耶和華如此的憎厭?(25:18; 可參出17: 8-16)
b. 耶和華對這盡滅亞瑪力人的吩咐是否極之看重?(見撒上15:11)
c. 為何這律法放在這裡重申?(參下註)
(7) 今日你得到的主要信息是什麼?你會怎樣應用在你的生命中?
註:“這條例放在這裡重申是要提醒以色列人當他們一安頓在應許地時,尚有未完之工。” (NICOT, Deuteronomy, 318)